Thursday, November 17, 2011

一课经济学 #17


第17章 政府管制价格

  我们已经谈过了政府把商品价格限定在自由市场水平之上的做法,看到了由此造成的一些影响。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政府将商品价格限定在自然水平之下的做法及其结果。

  这种限定价格的做法,各国政府在战时几乎都实施过。战争期间,整个经济由国家来掌控是必须的,我们在这里不会去探究战时管制价格的学问,要去探究就必须考虑战时的复杂状况,这会使我们远离本书所关注的主题。不过,不管战时管制价格的做法明智与否,几乎所有的国家在战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在实施价格管制,即使当初启动价格管制的理由已经不复存在。

  战时通货膨胀压力是政府启动价格管制的主要理由。本书撰稿时,大多数国家安享和平,每遇到通货膨胀压力升高,各国政府总会萌发管制物价的念头,即便有的国家并未立即实施。虽说管制物价在经济上一定有害(无论破坏还是损害),不过对于政府官员至少具有一项政治上的好处——管制价格等于暗示物价上涨应归咎于企业家的贪婪,官员们往往只字不提政府实行的货币政策才是造成通货膨胀压力的主要原因。

  我们先来看看政府以低于自由竞争市场的价格,限定单一商品、或者一小部分商品的价格时,会发生什么事。

  政府准备只管制一小部分商品的最高价格时,通常会选择那些关系到民生的必需品,官员们会说,确保穷人能够以“合理”的价格,买得起他们必需的面包、牛奶和肉类,这比什么都重要。

  压低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说法,往往是这样提出来的:如果我们任由市场去决定牛肉的价格,价格会被争相购买的消费者推高,这样一来,只有富人才买得起。人们得到的牛肉只与他们的购买力成比例,而与他们的基本需要不成比例。如果我们压低牛肉价格,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的一份。

  请注意,如果搬出“基本需要”来说事,那么政府完全可以把价格降到底。例如,政府打算把牛肉价格从每磅2.25美分降到1.50美分,若借口是前者由购买力决定,后者由基本需要决定,这就说不通。因为,只要牛肉还需要拿钱去买,所谓“由购买力而非需要决定”(purchasing-power-rather-than-need)的论调,把价格定在哪一档都说得过去。只有在牛肉免费奉送时才不适用。

  政府出台限定最高价格的措施时,往往强调是为了“维持生活费用不再上涨”。这个说法预设了有个 “正常” 的或神圣不可侵犯的特定价格存在。这个特定价格或以前的低价格,被视为“合理”,比它高的任何价格都“不合理”,而不去管特定价格设定之后,生产或需求状况所发生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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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讨论这个主题时,我们必须假设市民的购买力大于商品的供给,并且政府限价低于自由市场价位。因为,要是假设政府把价格刚好限定在自由市场价位,那就和根本不实行价格管制没有两样。

  当商品价格被人为限制在它的市场价位之下时,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两个结果。第一是导致受控商品的需求增加。由于该商品变得便宜,图便宜的人会更多,人们也买得起更多。第二是导致受控商品供给减少。由于人们买得更多,该商品势必供不应求。但是生产积极性却遭到打击,降价致使该商品收益率降低,甚至做不出利润。边际生产者被迫出局。即使最有效率的生产者也可能亏本经营。这种事情就曾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发生过,当时的屠宰场在美国的物价管理部门要求下,以低于购买活牛和雇用屠宰加工工人的成本的售价,持续屠宰和加工肉制品。

  如果政府暂不采取其他措施,价格限制将造成受控商品缺货。这恰好与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的本意背道而驰。因为那些被选定的限价商品,都是政府最希望其保持充足供应的商品。然而价格管理部门的做法却有问题。价格限制直接限制了生产者能赚取的工资和利润,间接限制了受控商品的产量。当受控商品只包括生活必需品而不包括奢侈品或其它非必需品时,政府其实是在鼓励厂家放弃生产必需品,转向去生产非必需品。

  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迟早会认识到这一点。为避免产生上述结果,他们接下来会采取其他各种办法和管制措施。这些措施包括配给制、成本管制、补贴和全面管制价格。我们来一一讨论这些措施。

  当限价政策致使一些商品出现明显的短缺时,多占多得的人肯定会遭到围攻。例如,有钱人被指控得到的必需品“超过公平份额”;要是受控商品是生产用的原材料,就有公司会被指责为“囤积居奇”。鉴于此,政府会推出一套规则,规定谁有优先购买该商品的特权,或者由政府机关决定分配给谁,分配多少,如何分配。如果实施配给制度,就意味着定量供应,每位消费者最多只能得到自己那份定量,想多购买都不行。

  总之,一旦采取了配给制度,就意味着政府采取的是双重价格体系,或者是双重货币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每位消费者除了持有一定数量的钱币,还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票券或“额度”,才能买到东西。换句话说,政府限价市场试图通过配给,去执行自由市场通过价格所做的部分工作。之所以说只是“部分工作”,是因为配给只限制需求,并不刺激供给,而价格上涨即能限制需求,又能刺激供给。

  为了保证受控商品实现持续供应,政府可能扩大管制受控商品的生产成本。比方说,为了压低牛肉的零售价格,政府可能限定牛肉的批发价格、屠宰场的牛肉价格、活牛的价格、饲料的价格、农场工人的工资。为了压低牛奶的价格,政府可能限定牛奶送货司机的工资、奶品包装的价格、农场的牛奶价格、饲料价格。为了压低面包的价格,政府可能限定面包房工人的工资、面粉的价格、粮食加工企业的利润、小麦的价格等等。

  当政府继续扩大受控商品范围的时候,无非是扩大了我们在前面所指出的价格管制的后果。假使政府有魄力有能力去限定受控商品的成本,成本控制也只会导致受控商品的各种生产要素(如劳工、饲料、小麦等等)出现短缺。这么一来,政府不得不继续扩大受控商品的范围,最终走向全面的价格管制。

  为避免陷入上述困境,政府也可能采用补贴的办法。例如,政府可能发现,当把牛奶或黄油价格限定在市场价位之下,甚至与其他受控商品价格相比较都偏低,短缺就可能发生。因为生产牛奶或黄油的工资及收益率,还比不上生产其他商品。政府为了补救这种现象,对牛奶和黄油的生产者进行补贴。我们假设补贴已被顺利批下来,并且假设补贴刚好足够确保牛奶和黄油得以持续生产,很明显,虽然补贴付给了生产者,但真正得到补贴的却是消费者。因为,生产者拿到补贴后的收入,与受控前按市价销售的收入差不多;而消费者却能买到便宜。两者的差价,正是他们获得的补贴金额——也就是政府表面上付给生产者的补贴金额。

  现在,除非接受补贴的商品也实施配给,否则购买力最强的人会买得最多。这意味着,他们得到的补贴会比购买力较低的人更多。到底谁补贴了消费者,取决于政府如何征税。如果既是纳税人又是消费者,便是自己补贴自己。若接受补贴的商品很多,要辨别谁补贴谁就让人晕头转向了。请不要忘记补贴的钱必须由某人来买单,因为我们还无法让整个社会都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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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管制往往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尤其在战争时期,它会一度运作得很好,其间因爱国意识和危机感使价格管制获得支持。但是时间越长,实施难度就越大。当价格被政府强制压低后,需求会长期超过供给。我们已经看到,要是政府为了防止受控商品供应短缺,进而去降低其生产成本,即压低其劳工、原材料和其他生产要素的价格,就会使这些生产要素的供给也出现短缺。照这样下去,政府不仅会发现沿产品线“纵向”扩大价格管制不可避免,也会发现有必要对不同产品线“横向”扩大价格管制。一方面,配给制让消费者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消费者仍可能拥有过剩的购买力,他们一定会转向购买其他某种替代品。换句话说,随着实施配给的每件商品日益短缺,仍未实施配给的商品一定会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持续性的价格管制,一定会迫使政府将越来越多的商品配给的范畴(这里假设黑市还没有壮大到足以影响法定限价市场的程度)。并且,政府不可能只限于对消费者实施配给。例如,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除对消费者实施配给外,政府首次对生产者实施原材料配给。

  旨在将某种历史价格水平永久化的全面价格管制,最后自然会制造出一个完全受管制的经济体。工资必须像物价那样,被强制压低。劳工必须像原材料那样,被强制纳入配给。到那时,每一位消费者能拥有多少商品,要政府来配给;每一家制造商能拥有多少原材料、能够雇用多少劳工,要政府来配给。到那时,厂商竞价购买原材料不被允许,竞价招揽劳工也不被允许。结果会形成僵化的集权经济,每家工厂、每个劳工都在政府的摆布之中,最后则是放弃我们曾经拥有的全部自由。正如汉密尔顿两个世纪前在《联邦党人文集》(Federalist Papers)一书中所指出的:“控制一个人生计的权力,就是控制一个人意志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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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价格管制的最终结局,曾几何时,价格管制被人称为“完美”、长效和“无关政治”。 政府管制酿成的一些大错,有一部分被黑市所化解。这个现象在一个又一个国家得到证实,尤其是在二次世界大战时和战后的欧洲各国。在有些国家,黑市不断成长壮大,破坏并在实质上取代了法定的限价市场。贪恋权力的政治人物,抱定形同虚设的法定价格不放,以此向国人表明他们的立意完全正确,只是政策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

  即便黑市最终取代了法定的限价市场,但黑市毕竟是黑市,不可能对国人不造成任何伤害。这伤害既有经济上的,也有道德上的。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历史悠久、商誉良好的大公司却因为遵纪守法而遭到限制,甚至被迫停产。取而代之的,是那些靠违法乱纪突破限制的新公司。跟老公司相比,这些新公司不仅经营效率差,产品粗劣,而且成本高出许多。而此时的老公司,为求生存,不得不把成本降到最低。诚信吃亏,欺瞒获益。这些新公司依靠钻法律空子来求得生存和发展,顾客和它们沆瀣一气;道德败坏深入到经济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此外,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很少真正做出努力去维护现行的价格水平。一开始,他们声称旨在努力“维持现有水平”。然而,他们很快就会以消除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名义,着手实施歧视性的价格管制政策,结果是政治力量强大的群体得到政策倾斜最多,其他的群体则得不到政策照顾。

  投票票数多的,政治力量就强,这是政府价格管理部门总喜欢讨好劳工和农民的原因。价格管制之初,官员们的说法是,不要把工资和物价的联系看得那么紧,即便产品价格降了,你们工资也可以涨。当涨工资势必牺牲利润时,官员们的说法是,反正利润本来都高,价格要维持、工资要涨,生产者仍可以获得“合理的利润”。各个企业的利润各不相同,对利润一刀切的做法势必将收益能力最差的公司一举淘汰出局,进而导致若干商品的产量减少或停产。这就意味着失业、生产萎缩、生活水平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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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限定最高价格,为什么这么费力不讨好呢?首先是他们误解了致使价格上涨的原因。价格上涨的真正原因,是商品匮乏或货币过剩。法定价格上限根本无法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事实上,这只会加剧商品短缺。至于货币过剩如何应对,我们会在后面章节讨论。有一种谬见支持着限价政策,这是本书的所关注的。政府官员抬高某些商品的价格时,他们一心顾及生产者的眼前利益,而没有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同样,政府官员压低某些商品的价格时,他么一心顾及国人作为消费者的眼前利益,而没有考虑国人作为生产者的利益。公众同样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稀里糊涂支持那些政策。人们当然不想花更多的钱去购买牛奶、黄油、鞋子、家具、戏票、钻石,去支付房租。任何时候,这些东西的价格一上涨,消费者就开始愤慨,感觉遭人敲竹杠。

  对于每个人来说,惟一该涨价的,是他自己生产的东西;这是一个人理解并赞成价格上涨的原因。不过,人人都觉得自己的产品才应该最应该涨价。他会找出诸如此类的理由:“我的企业现在情况相当特殊,一般人根本不了解。一方面人工成本在涨;原材料价格也在涨;这种或那种原材料不再进口,而国产货生产成本又比较高。另一方面,我的产品是供不应求,应该允许我把价格调高一点,这样才能加大供应和生产,去满足市场需求。”每个人作为消费者时,会买很多不同的东西;作为生产者时,通常只生产一样产品。若自己的产品的价格被压低,他会觉得很不公平。正如每家厂商都希望他自己的产品价格能够上涨,每个工人都希望自己的薪酬能够调高一样。每个人作为生产者时,都看得出价格管制限制了自己的生产。但是几乎每个人都不愿将观察到的这个事实推己及人,因为这意味着他会付更多的钱去买别人的产品。

  简单地说,我们每个人都具备多重经济角色。每个人都是生产者、纳税人,消费者。他所支持的政策,取决于当下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因为他有时是矛、有时是盾。作为生产者时,他希望涨价(因为顾及自己的服务或产品);作为消费者时,他希望降价(因为顾及自己的钱口袋)。作为消费者,他可能主张或者默许政府实施补贴;作为纳税人,他反对政府实施补贴。每个人都心照不宣想从各种政治力量的斗争中获利,例如让自己产品涨价而不让原材料涨价,或者作为消费者支持价格管制。但是绝大多数的人都在自欺欺人——利用政治力量操纵价格,注定得不偿失;因为管制价格不可避免地会限制和破坏就业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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