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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December 11, 2012
清教徒:信仰自由的拓荒者
——兼纪念“五月花号”精神400周年 2009-03-07
作者:江登兴
有两件事促使我写这篇文章,一个是今年是“五月花号”精神400周年,我一直盼望能为这件值得纪念的事写一篇文章。第二个是对《班扬传》的阅读,班扬所代表的清教徒“不从国教者”面对逼迫追求信仰自由的勇气令我深为赞叹。
“五月花号”是1620年远航美洲的,为何称今年是“五月花号”400周年呢?因为 “五月花号”的男女们追求信仰自由的航程其实始于1606年,那是在离英国海岸几十公里的史克罗比(Scrooby)村。那时,后来在美洲领导“五月花号”的布莱福特(William Bradford)还只是个小男孩,并且从来没有看见过大海。
“五月花号”的男女们其实是一个教会。他们是英国清教徒分离主义运动的一支。清教徒“分离主义”运动起源于英国的林肯郡、约克郡和诺丁汉郡。1606年在诺丁汉郡的小镇史克罗比村里,有一群人退出了英国国教,组成了一个与上帝立约的子民的团体。
“1606 年他们才刚建立分离者地下教会,就遭到英国国教和政府的逼迫。他们必须躲躲藏藏,转移教会的阵地;他们的家受到监视,他们也经常进出监狱。既然他们在英国无立足之地,罗宾逊和他的跟随者最后决定远走高飞……”(注一)
“他们计划跨海前往荷兰,前往宗教自由之地。他们安排了一位英国船长接运他们,谁知上了船之后,船长生变,将他们洗劫一空之余,还将他们送进官府坐牢。”读到这一幕,我仿佛听到了400年前英格兰海岸边那些妇女孩童们的哀号。在追求信仰自由的路上,他们还要经历更多的试炼和患难。但,正如他们所说的:“我们不是那种轻易放弃的人!”
1608 年,他们终于踏上阿姆斯特丹,稍后,他们迁往莱顿(Leyden)。
因为荷兰的世俗化,“五月花号”清教徒决定前往新世界,在那里他们可以按照 《圣经》 来敬拜上帝……他们宣布,“此行的目的乃是荣耀上帝,以及传扬基督的信仰。”在船上他们签定了《五月花号公约》,这是一份象征着美国“出生证明书”的政治协议。但却源于清教徒的圣约神学,他们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团体与上帝立约,又在人们之间彼此立约。
虽然“五月花号”追求信仰自由的航程始于1606年,但是清教徒追求信仰自由的航程在此前近百年已开始了。本文参考极其有限的中文文献拟就此进行一个简单的疏理,作为对“五月花号”精神400周年的一个纪念。
一、清教徒的历史和源流
1. 丁道尔与清教徒的源头
英国的清教徒精神,也许可以追溯到13世纪的威克里夫(Wycliffe),他又被称为“宗教改革的晨星”。他从《圣经》汲取勇气和灵感,并且因为敬畏上帝而不畏人间权贵。这两点大致是清教徒的基本特质。
纳本(Knappen)在《都铎王朝时代的清教主义》一书中认为,清教的精神,首见于丁道尔(William Tyndale)的表现,当时是1524年。
钟马田评论丁道尔说:
他热切希望一般人都能读《圣经》,可是困难重重,他所采取去克服这些困难的方法,显明了他是个清教徒。他没有经过主教们的同意就把《圣经》 翻译出版;这就是清教徒所发的第一炮。……他所作的另外一件事,也表明了清教徒的特色——他竟然未经皇上的批准,径自离开英国。这不同寻常的举动,在当权者的眼中,是该受严厉申斥的。但丁道尔急于把《圣经》翻译出来,并将它付印出版,所以在皇上没有批准的时候,他就离开了英国,前赴德国,得到路德和其他弟兄们的协助,完成了这件大事。
这两件事所表明的态度,都是清教徒对当权者的一贯作风,表明他们看重真理,过于传统与政权的势力,并坚持照着自己所认定正确的方式,去自由事奉上帝。(注二)
丁道尔最后被烧死在火刑柱上。他临死时祷告说:“主啊,请你打开英格兰国王的眼睛。”他死后的第二年,英译本《圣经》在英国全国发行,这极大地推进了英国的宗教改革。
2.亨利八世
英国的宗教改革始于亨利八世,但他脱离罗马天主教不过是为了与凯瑟琳离婚方便,此举为此后英国的宗教改革创造了政治环境。
在亨利的年代,一些弟兄们不能容忍他摇摆不定的政策,他们逃去欧洲大陆,像科弗代尔(Miles Coverdale),他受茨温利、布林格的影响,茨温利主张大刀阔斧地改革。
钟马田说:“他们开始觉悟到,宗教革新的努力,尚未成功。……这种认为宗教革新还不够彻底的看法,就是清教徒最基本的特色。”“丁道尔认为可以容忍某些宗教仪式、服装样式等……但有些弟兄们认为这些东西完全不能接受,因为这些东西是罗马天主教遗传下来的……既然已经开始了摈弃的行动……那么就应该贯彻始终。”他们引用《圣经·路加福音》第9章:“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上帝的国。”
后者真正体现了“清教徒的作风”。
3. 爱德华六世
1547年亨利八世去世,他10岁的幼子爱德华六世(Edward VI)继位,政府权力落在一群支持新教的王室顾问手中,他们致力于推进国内的宗教改革。
钟马田认为:“在爱德华在位期间,一个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就要看人有没有在欧洲大陆生活过。”欧洲大陆回来的人一般都受到那里方兴未艾的宗教改革精神的影响。
4. 玛丽女王
1553至1558年玛丽女王统治英国,玛丽是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她是凯瑟琳的女儿,凯瑟琳受到罗马教廷的支持。玛丽在四年中处死了近300名新教徒,包括克蓝麦(Crammer)。在她的高压政策下,当时有许多清教徒逃往欧洲大陆。
当时在欧洲的英国人有“放逐者的教会”,其中就教会体制和仪式发生了一场争论,争论的双方分别是约翰·诺克斯与英国国教安立甘宗的格林道,后者认为“放逐者的教会”应该保留英国本土教会的体制。保守英国体制,意味着保留大量的天主教遗风,保留主教制。而诺克斯认为,“主的心意,是要它像基督的教会。”
诺克斯出走日内瓦,受到加尔文的款待,日后他以在日内瓦所学彻底革新了苏格兰的教会。
同一时期,一些基督徒在伦敦开始分别聚会,形成一些小教会。在玛丽的高压下,这是冒极大风险的,也是近代追求信仰自由值得纪念的一笔。但是,钟马田认为,决定性的是在欧洲流亡的英国人中所发生的事情。
5.伊丽莎白一世
伊丽莎白女王是亨利八世和安妮·博琳的女儿,也是一个新教徒,但她的宗教政策更多是为了政治稳定考虑。
她倾向新教,并且推进了教会的改革,但却仍然保留了一些天主教的遗风。她宣布自己是教会“最高的管理者”,并且由她任命主教。
面对这一局势,新教内部出现了不同的立场,一部分人认为应当妥协。清教徒们的反应是怎么样的呢?钟马田说:“他们公然反抗。他们认为不能光是顺应别人的意见,以为‘继续下去,寄望将来,盼能改善情势’。他们不主张那种‘从里面去克胜’的立场,只是一味消极反抗。”
在伊丽莎白当政年间,转折性的事件是1563年的“总会议”(Convocation)。在会议上清教徒“要求洗礼中停止使用十字架和圣水盘,不强求跪领圣餐、不强迫神职人员穿罗马式长袍和戴帽子。”结果清教徒以58票比59票的一票之差落败。这是一个分水岭,标志着清教徒在英国国教内改革努力的失败。
1570年剑桥大学神学教授卡特赖特(Thomas Cartwright)开始讲解《使徒行传》开头那几章。钟马田说:“卡特赖特提出教会本质的整个问题,因而引起在英国实行长老会派的主张。”
当时有部分清教徒认定了皇室无权管治教会,教会也不应当设立主教。而盼望在英国实施日内瓦的长老会制度。
至此,原来安立甘宗暂时迁就性的立场开始硬化。而其他清教徒却往反面发展,一部分发展成长老派,典型的是诺克斯在苏格兰的成功。而在英国,钟马田评论道:“事态却向另一个方向发展,人称‘分离主义者’(Separatists),他们主张完全摒弃国立教会的想法,主张‘迅速改革,不再留恋’,意思是不要再留恋皇室政权。”
“较激进或纯正的清教徒,分别发展成长老派和分离主义者,前者相信英国教会,还有希望改革成为长老式的教会,后者却完全放弃英国教会了。”
1593年,彭雷(John Penry)、巴饶和其他一些弟兄,因为宣扬分离主义的主张,惨被处死。
6. 詹姆斯一世
1603年伊利莎白女王去世,来自苏格兰的詹姆斯六世继位,称为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清教徒们对他满怀希望,因为他来自长老会的苏格兰,认为他能够解决教会革新的一切问题。但詹姆斯在苏格兰的统治是一个与长老会传道人不断斗争的过程,他说,要一位苏格兰长老“同意君主制好比要上帝和魔鬼达成一致”。 他的口号是“没有主教就没有国王”。
在1604年的汉普顿御前会议(Hampton Court Conference)上,一些杰出的清教徒向他陈明他们改革国家教会的主张。但除了同意出版一本钦定版《圣经》(KJV)外,詹姆斯一世对清教徒寸步不让。“各种仪式、祈祷书和英国国教会的主教们都将被保留下来,如果清教徒不喜欢,他们仍然得服从,不然的话,国王威胁说,‘我会把他们赶出这块地方——或者更糟’。”(注三)
在汉普顿御前会议结束后不久,一些小型团体开始按照《圣经》的教导而是不根据主教和祈祷书聚集崇拜。促使他们离开英国教会的,是这一句经文:“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当人间的制度违背上帝的命令时,它刚好适用。
正是在这次会议不久后的1606年,清教徒的分离主义者开始了在史克罗比的聚会。
7. 查理一世
1625年查理一世继承父位。
据柴惠庭在《英国清教》一书中分析:查理一世继位后任命劳德( William Laud)为大主教,劳德大张旗鼓地在英国国教内恢复反宗教改革的天主教遗风。他们残酷地迫害清教徒,他的高压政策驱使更多的清教徒走向“不从国教者”的分离运动,另一部分则远走美洲。十年内,在马萨诸塞湾涌现出20座城镇和教会,总共有16,000人。
“五月花号”清教徒的领袖布莱福特(William Bradford)写了一本《普利茅斯拓荒记》(Of Plymouth Plantation,中译本名为《五月花号公约签定始末》,即将面世)。在他们从荷兰启程之前,布莱福特描写了他们前往新大陆的动机。他说他们怀着一份“为了把基督国度的福音传到地极而立下良善根基的伟大盼望和内在迫切;纵然只会是别人执行此一伟大工程的踏脚石,心中也没有遗憾了!”(注四)
“五月花号”清教徒初抵美洲三年后就向旧大陆发出召唤:“我们相信上帝有一个旨意,要将那一块土地赐给我们的民族为产业。”清教徒相信全能者的旨意运行在万邦中,他们不仅从预定论的观点看救恩,更看见了上帝在那辽阔的新大陆上预定的旨意。历史证明他们是对了。
十年之内布莱福特的理想就得以实现,他们一扎根下来,英国就发生了大迫害,美洲无疑为追求信仰自由而受迫害的人们提供了一个美好的去处。清教徒们改革英国教会的努力落空了,他们被迫离开了自己的祖国。然而,他们失去了旧世界,得到的却是一个新大陆。
8.1640年革命与克伦威尔
柴惠庭所著的《英国清教》一书认为:17世纪30年代起,国会成为清教运动的中心。这时的清教运动不仅有宗教上的追求,在政治方面,他们也开始涉及当时社会中最敏感的宪政问题。一些清教徒反对王权的至高无上,反对国王的暴政,反对国王凌驾于教会之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英国1640年内战也可以称为是清教战争。当时国会特别是下院,已经完全被清教徒控制。
据柴惠庭分析,从1643年到1661年,为清教胜利时期。它又分为长老派和独立派两个阶段。
长老派阶段:1643年7月1日,威斯敏斯特会议召开。大会废除主教制,把长老制定为英格兰国教。会议还制定了以加尔文主义为基础的《威斯敏斯特信条》和大、小《教理问答》。长老会是革新的,但也是国教的。
独立派阶段:实际上,长老制只是在伦敦及其四郊和兰开夏郡真正建立起来。克伦威尔兴起后,到1648年,独立派已经掌握了英国宗教的控制权,他们大刀阔斧地按照自己的设想全面改造英国教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废除了圣品委任机构,彻底打破了原有的教会结构,各个教会平等、独立的地位首次得到承认和尊重,每个教会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按自己意愿选举牧师和举行敬拜。
独立派及克伦威尔的工作,打破了原来英国政教合一和中央集权的教会体制,极大地推进了英国的宗教改革。
8. 复辟时代
1658年9月,克伦威尔逝世。查理一世之子查理二世于1660年4月加冕。英国进入了28年的复辟时代。
1661年起,英国国会陆续通过了一系列有关宗教的法令,为迫害清教徒提供了法律依据。其中,《市政机关法》规定,凡在市政机关工作的人必须按照国教礼仪规定礼拜;《信仰划一法》和《集会法》规定,不得在私人寓所和其他地方举行不符合国教礼仪规定的任何宗教仪式,违背则囚禁或罚款。
1662年发生了大排斥运动。钟马田说:“到了1662年,反对妥协的人,约有2000名之多,都被放逐,离乡背井,这就是所谓‘不从国教者’的遭遇。在这个时期以前,已有不信奉国教的精神在蔓延,但现在,这个‘不从国教者’的称号才开始成立……英国教会里仅有的主张清教思想的人,均已纷纷离开。”
我们可以从班扬的经历中,一窥一个“不从国教者”在这个时期的遭遇和英国宗教政策的反复不定:
1660年11月,班扬第一次被捕,罪名是“非法聚会罪”。
1666年班扬被假释。同年7月他因为讲道再次入狱,罪名仍然是“非法聚会罪”。
这次入狱期间他开始写作《天路历程》。
1672年,查理二世颁布《宽容宣言》,班扬第二次出狱。班扬所牧养的自由教会取得执照。
1675年,英国议会取消1672年给不从国教者教会及牧师的执照。约翰照讲道不误,因此第三次入狱。6个月后《天路历程》脱稿,班扬出狱。(见《班扬传》,华夏出版社出版)
9. 光荣革命
詹姆斯二世继位后的最初两年,英国再次发生大规模迫害清教徒的活动,詹姆斯二世是英国历史上最后一位天主教国王。
1688年,英国反对国王詹姆斯二世的人士邀请荷兰执政者威廉来英国执政,这就是所谓的“光荣革命”。威廉在接受英国王位的同时,也接受了议会提出的各种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便是1689年 12月16日通过的《权利法案》。这个法案在政治上解决了国王与议会的关系问题,实现了君主立宪。信奉加尔文主义的威廉推动国会通过了《宗教宽容法》,实现了在新教内部,包括英国国教的安立甘宗中的互相宽容。至此,作为一种宗教形态的清教运动结束了,它的精神则在后来的许多宗派中得到继承。
二、对清教徒运动的总结与反思
1. 一个彻底革新的教会
在《清教派和它的起源》一文中,钟马田评论道:清教徒与英国国教内的安立甘派信徒,都是新教的,一直到16世纪末期也都持有加尔文主义思想。但根本的区别在于:“安立甘派‘隐含罗马天主教的色彩’……清教徒致力于教会全面和彻底的改革。起初不过是反对各种仪式和圣衣的规定,后来就发展成对教会教义的质疑。……清教徒不能满意一个仅作部分改革的教会,他们要求的是彻底改革的教会。”
真正的清教徒如欧文等人“把教会和教会的真理,放在中心的重要地位”。“清教徒主要致力于保持教会的纯正,要成为彻底改革的教会。”
钟马田说:“我们会为清教徒所表现的其他精神感谢上帝,也为他们所流传下来的伟大教导感谢上帝。但是,如果我们没有把教会的更新摆在中心重要的地位,就是离弃了真正清教徒的心态、目光和精神。”
清教徒在英国的努力,带来了英国社会的民主化,促进了宪政制度的建立。但是,这一切都不是清教徒的根本目标。他们所追求的,是按着《圣经》来敬拜上帝和建立教会。
2. 清教徒与政教分离
政教分离是现代文明的基石之一。
在基督教早期,有300年间不断受到罗马帝国的迫害,而君士坦丁之后,一千余年以降,实际上是政教合一的。
从历史的眼光来看,宗教改革虽然带来了福音真理的归正,但是各新教国家还是沿续中世纪政教不分的体制。我们知道,即使是伟大的路德改革的结果,德国仍然是政教合一的。加尔文的日内瓦政权与宗教还是紧密相连,但加尔文在日内瓦所做的一些事,实际上是申明政教分离的原则。但是,在政教分离上有划时代意义的,实际上是在英国所发生的事。
追求一个独立于英国政府之外的教会,在清教徒的实践中也是渐进发展出来的。
起初,在伊丽莎白女王和詹姆斯一世时代,英国清教徒中的长老派人士持有彻底革新英国教会的理想,但他们还抱着一个统一教会的理想,不曾关注教会对于政治的独立。
继起的清教徒分离派,进而主张教会对于政权的完全独立。他们实际上是在政权完全不允许的情况下,硬是从国家教会中分离出来。历代清教徒前赴后继变革国教的失败,使清教徒分离主义者走上一条完全将英国教会抛在一边,自己放手建立教会的道路。
3. 清教徒与宪政
清教徒们最终的奋斗,一如他们在史克罗比村开始独立聚会时所做的,就是让信仰成为政治权力之外的领域,世俗的权力在这一领域里没有权柄。决定这一领域的是真理和良心的自由。这一领域唯独属于上帝治理的范畴。
他们这样做,实际是把信仰从世俗政权的控制下解放出来了。自有基督教以来,还很少有过这样的情形。
这样,他们就从后中世纪的极权主义国家中,硬生生地切出了一块属于天启真理及心灵良知的信仰领域,并且建立了自治的教会。这就根本改变了后中世纪的极权社会形态。其实我粗浅地认为,这也是整个现代政治民主化进程的起点。所以称清教徒“不小心挖了专制主义的墙脚”一点都不为过。
以上是清教徒所追求的信仰自由对于自由的贡献。
而清教徒对于宪政也是有极大贡献的。
起初,清教徒在英国所追求的不过是信仰的纯洁。后来,他们发现革新教会的难处,在于背后掌握教会的政治权力。于是他们对世俗当局是否有权力在信仰领域里作决定提出了疑问。
论到1563年清教徒“体制内改革”失败一事时,钟马田说: “不久以后,清教徒们更进一步提出这样的质疑:‘属世而非属教会的权力,是否有权干预这些事情(圣服、教会礼仪)呢?’”这一点成了争论的中心问题。“在所谓‘无关紧要的事’上,政府权力的限度是什么?”
这样,他们从信仰自由追问到了英国政府权力的限度,以及立宪的政府。这方面也许将来更专业的人士可以做更精彩的论述。
最终,一俟美洲大陆的荒野为他们提供了实践清教精神的机会,他们就将自己在教会体制上的主张完全实践出来。所以钟马田认为,从清教徒的原则看,仅仅革新教义是不够的,还要追求一个彻底革新的教会。
其实,美洲早期的自由秩序是从清教徒的教会秩序延伸出去的,因此,也可以说清教精神是美洲自由的源头。
4. 为什么清教徒运动在英国发生?
一个是政治上的原因,另一个是神学上的原因。
(1)政治上的原因
英国宗教改革的起点其实远不及德国。亨利八世不承认罗马教皇是教会的最高领袖,他便自封为英国教会最高元首。我们将看到,他的这一政策为日后一百余年中几代的英国君主所继承,这一英国式的政教合一政策也是清教徒们要面对的最大的艰难。
既然英国宗教改革的起点是出于政治考虑,真正的教会革新就没有被放在第一位。这导致英国教会内留下了大量的天主教遗风,而在教会体制上也保留了主教制,而主教制格外有利于国王控制教会。
马丁·路德在德国的改教是一步到位的,在政治的支持下,教会迅速被革新,而各邦的王储成了教会地上的领导。
但是在,英国的宗教改革是渐进的,既然英国政府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是宗教革新的障碍,清教徒最终走向追求教会对于英国政权的完全独立。相比之下,路德得以倚靠德意志的王储们对抗罗马教皇,但这一点也成了路德宗教会的历史包袱,改革后王储们成了教会的最高元首,德国教会至今走不出这一政教合一的阴影。而清教徒自下而上的改革,虽然艰难,却是彻底。这种分别,应该与加尔文神学和路德神学的差异有关。
(2)神学上的原因
从16世纪亨利的年代到17世纪的光荣革命,100余年的时间里,英国清教徒中的几代人付上了殉道、流放、监禁的代价才实现了信仰自由。
是什么激励清教徒走上了这样一条艰难的革新之路?也许我们应当追溯到清教徒自由精神的源头日内瓦。
先是茨温利,后是日内瓦的加尔文的精神影响了清教徒。
加尔文主义的核心信条即上帝拥有绝对主权。
布鲁斯·雪莱的《基督教会史》认为:“加尔文宗强调上帝的主权反过来产生出一种特殊的国家观。路德倾向于认为国家至高无上。”所以路德宗的德意志各公国的统治者们常常有权力决定自己臣民的信仰。雪莱评论道:“但加尔文教导说,没有人——无论是教宗还是国王——可以要求绝对的权力。……加尔文宗反对君主施行独裁的思想是现代宪政得以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清教徒的自由精神受惠于加尔文主义的“上帝有至高主权”,因为上帝有至高的主权,所以人间的一切都不是绝对的权威,包括英国政府的政策也需要在《圣经》的权威下受衡量,由此人就从人间专制权威下得到释放。
人的自由有赖于对上帝至高主权的认识。
“加尔文认为,教会除了显而易见的世俗事务外,不受世俗政府的支配。另一方面,教会应当服从至高上帝,在属灵事务上引导世俗的当权者。”
由此可见,政教分离观其实也是从上帝的绝对主权的教义中衍生出来的思想。由此,人间的世俗事务与精神领域的宗教事务被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政府在世俗的领域里享有权威,但它的权威不应该延伸到纯粹的宗教事务里面。这其实就是政教分离的原则。
三、结语
清教徒在英国100余年的时间里,为信仰付上了许多的代价,所以当他们到了美洲时,他们也深深知道自由的珍贵,100年的苦难已经炼就了他们,使他们珍爱流奶与蜜的美洲新大陆来之不易的自由。
清教徒在数代人里,把实现教会革新的希望寄托于政权,结果一再遭遇挫折。相信这里面有上帝的美意,也值得我们在当代引以为戒!而清教徒在政治上最大的成功是克伦威尔革命,但是,这一革命的成功却成了清教徒运动终结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有许多剧痛的教训值得我们总结和反思。耶稣基督的教会应当如何谨小慎微地保持属灵的纯粹而防止政治化!
因为信仰自由被边缘化的清教徒,却比较和平地给英国和美国带来了自由秩序。今天中国的教会一定程度上也是边缘化的,然而,在中国的家庭教会中,我们却难以看到自由秩序生长的情形。中国教会多大程度上受到本土专制主义及江湖文化的影响?这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题目。
清教徒的处境很像今天中国的教会,他们值得我们长久地关注。他们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还很多,也有很多过失与不足。但是,也许我们都会羡慕像他们一样作一个勇敢的人,从他们“彻底革新”的精神中受激励。
________________
注释:
注一: 此处及以下两处“五月花号”历史引自网络文章《美国宪政的超验之维——追溯美国立国的圣经根源》。
注二: 钟马田:《清教派和它的起源》,见钟马田:《清教徒的脚踪》,香港,以琳出版社,1993年。以下钟马田论点都引自该文。
注三: 布鲁斯·雪莱:《基督教会史》,334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注四: 网上文章《美国宪政的超验之维——追溯美国立国的圣经根源》。
《班扬传》,萨姆·韦尔曼著,朱文丽译,华夏出版社出版。
Saturday, July 21, 2012
[转帖]我们为何不加入“三自”爱国会?
我们为何不加入“三自”爱国会?
文/孙毅(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长老,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
一、问题
在今年(当时是07年)3月的两次交涉中,守望教会向北京市宗教局提出了宗教场所登记或备案的建议。但这个方案向市宗教局提出后,守望教会得到的回应仍是: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场所登记须由现有宗教团体(即北京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三自”)提出;就是说,教会仍然面对着政府宗教部门这样的要求:只有加入“三自”,或者至少挂在“三自”的名义下,才可能申请自己的宗教场所。
在教会中,或者去其他教会,也时常能够听到这样的看法:在现在这个时期,挂在“三自”名下,也不过是形式的,我们就可以充分地享受由此带来的各种“好处”,可以公开聚会,举办各种活动等;“三自”也是教会,不要有意地与之区别,制造分裂;历史已经翻开了新的一页,过去的历史包袱,我们这一代人已经不需要再背了。
对于某些人,比如一些从海外回来的人来说,加入“三自”的主要理由是,加入“三自”教会就有了合法的身份,很多事工就得以像在国外那样开展了;特别是,对其所在的这家教会而言,相对之前可能不让其带领人入境,或者聚会可能受到干扰来说,确实看上去挂个名似乎好多了。
在海外,当被问到为什么不加入“三自”让目前教会的“合法性”得到解决这个问题时,一个自然的反问是,因为加入“三自”,比如说你发现有一天教会所选定的牧师不再能够在这个教会牧养,“三自”有可能给你们安排另一个其神学可能是你所不能够接受的牧师,或者你教会每年施洗的指标也要等上面下达,或者你在教会外的其他地方宣教也要等上面的批准,等等,你认为你的教会还会去挂那个名吗?反问的结果是,基本上所有的提问者都会无言以对,因为他们基本上没有想到教会会受到或者应该受到这样的限制。
不过,如果只是限于这些实际的问题,当然还是会有人说,没有听说有这些限制啊。所以我们可能还是要回到一个最为根本的问题上,即再一次通过历史的回顾,来看一下“三自”这个组织的性质。什么样的树,自然会结什么样的果子。
二、我们与“三自”的分别
其实,我们今天的处境与上世纪50年代没有太大的差别。回到当时的历史处境,你会
发现,当时很多人加入“三自”,也是出于与上述类似的想法,即认为那是对教会有利的;让教会能够在一个新的历史处境中继续发展,享受到各种“好处”。只有王明道明确地以“信仰不同”为理由而加以拒绝,而不是只看到哪些事工可以作了,教会可能会因此享受到哪些“好处”了。
1955年6月,王明道在其《灵食季刊》上发表了“我们是为了信仰”一文,将拒绝认可“三自”与参加“三自”运动之间的冲突定性为“基要派”与“现代派”的冲突。他将“现代派”的本质定为“不信派”,将持这种路线的人不过视为“伪装的基督徒”。按照他的表述:“我们不但不和这班‘不信派’有任何联合,或参加他们的任何组织,就是和一切真实信主、忠诚事奉神的人也只能有灵里的合一,而不应有任何组织形式的联合,因为我们从圣经中找不着这样的真理和教训。我们在信仰上的态度是:凡在圣经中的真理,我们都接受,都持守;圣经中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完全拒绝。为向我们的神尽忠,我们不惜付任何代价,作任何牺牲,歪曲和诬陷是吓不倒我们的。”
历史证明了王明道先生这种看事物本质而不看各种“好处”的作法更符合神的心意。因为那些种种对教会的所谓“好处”都不过是暂时的。“三自”运动的结果是让中国教会遭受到空前的损失。比如,到上世纪50年代后期,上海140多间教会被合并成为8间;北京66间教会剩下了4间;全国数十所神学院被合并成了4所。信徒及神学生急剧减少;不少忠心的教会牧者因为不愿加入“三自”而被监管或者被关押。
当然,60年后的今天,时代确实在变化,包括“三自”体系中的教会也在变化。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神也借着各地恢复运作的“三自”体系下的堂点作他的工作,使这些数量十分有限的堂点得到一定的复兴。1998年全国“三自”试图推动“神学思想建设”运动,不少地方(基层)的堂点反对这个运动中所推销的自由派神学思想,表明这些在“三自”控制下的堂点,有些仍然试图站在大公教会的立场上。我们应该把这些被“三自”控制的、但仍试图回到大公教会立场的堂点看作是神的教会,将其中的信徒看作是被掳的神的子民,而将其与“三自”这个组织机构区别开来。
今天,我们要清楚地看到,名义上家庭教会被要求挂在某个堂之下,实质上是要其进入到“三自”的体制之中。今天当我们再一次面对被要求加入“三自”这样的要求时,与老一辈主的门徒一样,我们也当清楚地陈明为了什么我们不能够加入“三自”。我们不要只看到一些“好处”,而更要看到问题的实质之处。其实,守望教会就登记问题致国家宗教局的意见书中,已经对这个问题作了比较清楚的阐明。如果简要地回顾当时的陈述,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看法:
第一,“三自”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它是借当时的政治运动产生的。它的产生本身就违背了政教分离的原则,因此它在身份上无法代表大多数教会,也不能站在大多数教会的立场上成为联络众教会的领导性组织,自然也没有资格认定家庭教会的教牧人员资格。
第二,从“三自”运动的历史来看,“三自”运动并没有带来教会的增长,反而使众多
的教会关上了门,并且有些教会的牧者及信徒只因不参加“三自”而被关进了监狱。虽然这与当时的大环境有一定的关系,但作为当事人,“三自”就这一段的历史至今也没有表示任何的悔改之意。
第三,“三自”自建立时起所持守的信仰和神学立场就与家庭教会有明显的差别。“三自”所持守的信仰是教会历史上被称为“自由派”的神学立场,而家庭教会所持守的信仰是福音派的神学立场。这也是“三自”运动的早期有些教会领袖不参加“三自”的其中一个原因。今天,在“三自”的神学建设中,我们仍不难看到质疑圣经无误之权威性以及削弱因信称义等基督教基本教义的作法,这些作法已经偏离了基督教基本信仰,是持福音派神学立场的家庭教会不能接受的。
第四,教会坚持三自原则并不意味着必须加入“三自”。但“三自”却混淆这两个概念,在“三自”运动的过程中错误地把办教会的三自原则和加入“三自”组织等同了起来。认同办教会的三自原则,并不意味着教会必须加入“三自”组织。何况三自爱国会自身并不是以“自传、自养、自治”的三自方式建立的,它是借政治运动把差会和宣教士赶出中国之机获得其教产(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合宜和正式的交接)并在现有政治体制下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而建立起来的。如此坐享两方面的成果,同时又标榜自己是“自传、自养、自治”,这在真正坚持三自原则的基督教会里是站不住脚的。
第五,是否加入“三自”不能成为判断是否爱国的标准。自从1954年“三自革新运动”改名为“三自爱国运动”之后,“爱国”问题就成为该宗教团体手中排除异己的政治利器。于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形成了不参加“三自”就是反三自、反三自就是不爱国、不爱国就是***的逻辑。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上述逻辑已被视为“极左”路线的产物,如果继续作为有关部门处理宗教事务的潜规则,其结果势必将大批拒绝参加“三自”组织但却热爱自己祖国的基督徒人为地推向对立面,势必造成对爱国公民的极大伤害,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不利于国家建设的繁荣和发展。
概括来说,今天看来,大致上可以从两个主要方面来看这种分歧,即除了政教关系方面要持守政教分离这个基本原则之外,其实,我们还看到,更根本的理由还是要回到王明道先生所说的那个方面:为着信仰的原因,我们不能够与一个非教会性质的官方组织相联合。
三、“三自”的非教会性质
“三自”本质上不是教会,不能够代表教会,也没有权利管理教会,或要求家庭教会加入。就其本质上不是教会,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说明:首先,“三自”的产生,乃是出于当时国际上的冷战背景,是要借政治运动达到国家的政治目的;其次,从其现在的宗旨与职能方面来看,它仍然是为了政党的统战目的,以爱国为其最高宗旨。第三,就其建制及运转方面来说,它具有准官方机构的性质,并非自治或自养,本身与三自原则严重冲突。下面,我们将详细加以阐明。
首先,从“三自”产生的历史来看,很明显,它是冷战时期政治运动的产物。并且在其产生时就是以“清除与帝国主义的关系”为其根本的宗旨。我们可以从构成“三自”运动主要宣言的文件,“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中,清楚地看到这个“三自”运动的两个基本的宗旨或方针。
这个宣言明确表达这个运动的第一个基本方针是,“中国基督教教会及团体应以最大的努力及有效的方法,使教会群众清楚地认识帝国主义在中国所造成的罪恶,认识过去帝国主义利用基督教的事实,肃清基督教内部的帝国主义影响,警惕帝国主义,尤其是美帝国主义利用宗教以培养反动力量的阴谋,同时号召他们参加反对战争、拥护和平的运动,并教育他们彻底了解及拥护政府的土地改革政策。”而第二个基本方针是,“中国基督教教会及团体应用有效的办法,培养一般信徒爱国民主的精神,和自尊自信的心理。中国基督教过去所倡导的自治、自养、自传的运动,已有相当成就,今后应在最短期内完成此项任务。同时提倡自我批评,在各种工作上实行检讨整理,精简节约,以达到基督教革新的目标。”总之,清除与帝国主义的所有关系,培养信徒爱国的精神,成为这个运动的主要宗旨与目标。
1950年9月23日《人民日报》头版发表了宣言全文,以及第一批签名名单,同时发表了题为“基督教人士的爱国运动”的社论。次日,全国各大报纸相继转载了宣言。这样,宣言签名运动的性质变成了政府支持的爱国运动;教会内部不同路线的分歧,现在变成是否爱国的政治选择。
由于朝鲜战争的爆发,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关系进入紧张时期,并直接与美国进入到战争关系之中。就是在这个时期,“中国基督教抗美援朝三自革新运动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了,吴耀宗被选为筹委会的主席。自此,这样一个新的全国性机构取代了全国基督教协进会,成为新时期能够承担“完成中国基督教三自革新任务”的机构。按照主席吴耀宗的概括,“革新运动筹委会”确定了三个方面的任务:1、在基督教团体和基督徒群众中推进爱国行动和爱国主义教育;2、彻底清除帝国主义对基督教的影响;?3、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中国基督教三自革新的任务。前两个方面的任务显然在那个时期成为这个组织的头等重要的任务。为了完成这两个方面的任务,所采取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在教会内展开“控诉运动”。
吴耀宗曾使用“连根拔起”这样的比喻来描述对帝国主义的控诉:“过去八个月的革新运动使这棵树的老干,在刀锯齐施之下,遭受了严重的打击。这一次的会议,却像一把巨斧,对准了树干,狠狠地砍下去,使树干摇摇欲坠。虽然树还没有完全倒下去,它的命运是注定了的。但是,即使老树倒了下来,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因为还有那棵树盘根错节的基础,我们必须在一个相当时期内,进行挖根的艰苦工作,使这棵树还潜藏在泥土里的根节,完全被挖掘出来。”1
1954年7月2日至8月6日,?“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会上吴耀宗作了“中国基督教三自革新运动四年来的工作报告”。在总结几年来的工作成就的基础上,指出了三自爱国运动以后的任务。其中包括:1、号召全国信徒拥护《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而努力。?2、号召全国信徒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争取世界持久和平。?3、继续在全国信徒同道和教牧人员中,进行爱国主义学习,彻底肃清帝国主义的影响。?4、贯彻自治精神,促进教会内的团结。?5、研究教会自养问题,协助教会完成自养。?6、在互相尊重的原则下,研究自传工作,传扬纯正福音。?7、贯彻爱国、爱教精神,提倡爱国、守法,纯洁教会。在以上这七项任务中,多数是在讲反对帝国主义,以及爱国主义教育。
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组织的主要宗旨与功能。概括地说,这样的宗教团体不仅要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同时它还要协助党和政府来贯彻政府的政策,这是爱国宗教团体的基本任务。这一点在1982年转发的中共中央19号文件中就已经清楚地说明了,即爱国宗教团体的基本任务就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体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觉悟。”?2爱国宗教团体也应该实际发挥着党和政府之“助手”的功能。其实在现有国家制度和法规体系之下,各宗教的全国性爱国宗教团体,实际承担着管理和控制各所属宗教的行政职能,成为“垄断性利益团体”3,在中国宗教界获得了“寡头统治”地位。
另外,从这个组织运转的机制、特别是人员的管理来看,这样的宗教团体其领导层的产生,一方面似乎是经过了该团体的选举程序,但另一方面也要经过其归口的领导部门,即统战和宗教管理部门的备案或审批。就基督教而言,全国各地三自会章程都规定:本地三自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由该会最高权力机构即基督教代表会议的委员会选举产生。然而,实际的情况却是,宗教局提名→上级党委和宗教局认可正式候选人提名→宗教局工作人员安排选举→三自爱国会进行形式上的选举→三自爱国会将结果报宗教局备案。这说明该选举只是落实宗教局人事安排的形式而已。宗教教职人员的存在和发展,本应以其对所属宗教的忠诚、奉献和其对宗教教义的信奉、精通为基础;但这种基础却被这种政教不分的关系所削弱甚至替代,导致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任职与否,更多地被宗教管理部门所决定。4?
宗教局对宗教团体人事安排的控制,表现为一种未公开的人事编制制度,从而将宗教团体纳入到政府行政结构中。这些宗教团体在全国和地方上的工作机构,以及其全国性的宗教院校,均被列入国家编制,其行政经费与人员名额也都在党政机关之编制的总数之内。主要由政府来提供其人员的工资及行政经费的支出。5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方面特别表现出这种宗教组织是政府有关部门的某种“延伸”,而可以被看作是某种半官方的组织机构。
如此,从其产生的历史背景、该组织的宗旨及功能以及组织的结构和运作方式上看,爱国宗教团体的非教会性的“官方”组织性质就十分明显了。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副院长王艾明牧师直接指出:“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完成执政党的任务和保证执政党的威信和事业。该组织与“中国基督教协会”(合称“两会”),基本是在中国国家行政结构中执行基督教事务的社会团体,而不是教会组织。?6确实,如果一个组织不是以基督所托付的大使命为其首要宗旨,而以执行某执政党或国家某些部门的宗教政策为其宗旨,这样的组织从本质上当然不能够被称作教会。?
如果“三自”从属性上不是教会,却又领导着“三自”体系中的教会,这难道不是一个非常值得反思的关系吗?为此,丁光训主教曾经从历史角度反省了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朝鲜战争爆发,中外资金冻结,差会的补助突然停止,好些宗派领导管理体制运转不灵,甚至瘫痪。各级三自组织不得不开始承担各宗派领导管理部门的某些职能。随着一次接一次的政治运动,整个国家越来越强调高度集中的一元化领导,这也影响到教会。在不少地方,教会不少工作的实际领导权就无可避免地集中到三自组织。这不是三自组织的初衷。但是,就这样,在不少地方,三自从一个高举爱国旗帜和提倡自治自养自传的信徒群众运动和群众组织,变成了处在教会之旁或之上,像教会又不像教会,像政府又不是政府那样的一个教会领导管理部门。”7?这种“像教会又不像教会,像政府又不是政府的教会领导管理部门”,如果当时是出于冷战时期不得已的原因而成立,那么,今天这种部门还有存在的理由吗?我们今天还要继续维持这种奇怪的关系吗?
四、不加入“三自”的根本理由
当我们明确了“三自”这种非教会性的官方机构的性质后,我们就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理解当年王明道先生所说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并用一句话来总结家庭教会不能够加入“三自”的根本理由:教会与非教会性的“三自”不能同负一轭。中国教会与一个拿着国家工资、以致力于执行党和政府的托负为其首要使命的组织有什么相干呢?
如果教会加入到一个以执行执政党或世俗国家部门所规定的任务为其宗旨的组织之中,那么她自身存在的根基就会受到影响。教会很可能会使其根基发生错位,即由建基于耶稣基督的大公教会的立场转向民族国家的立场。比如,当年“三自”运动将清除中国基督教与帝国主义的关系当作首要任务的时候,其立场显然是民族国家的立场,而非大公教会的立场。站在普世大公教会的立场上看,虽然中国教会的发展确实有走向自立的本土化教会的需要,但她显然不应该隔离于其他国家的教会而存在。她与所有其他国家的正统教会,无论是所谓“帝国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教会,在基督里都是弟兄教会的关系。基督信仰是高于国家的,教会的普世性高于其国家性。这也是为什么,即使在上世纪50年代,中国教会中不少的信徒也并不认可把基督教看作是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工具,将传教士看作是这种侵略的先锋,因为这种结论显然是站在民族国家立场上得出的判断,而不是站在大公教会立场上得出的判断。
这种基本立场的不同,检测出教会是否真正持守了十诫中的第一诫:“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加入到这种非教会性质的官方组织中,接受其领导,教会无疑会受到一个极大的试探:教会当将尽心尽意尽力爱主,那独一的神,视作首要的,还是要将在教会之上领导着教会的这个组织所视为第一目标的“爱国”当作神来崇拜?只要教会随着这个领导着她的组织的要求把“清除帝国主义的影响或渗透”放在第一位,那她必然会失去其教会的根
基,即大公教会的立场,而将自己摆放在国家的立场上。
确实,对于一个非教会性的官方组织来说,可以如此要求“爱国爱教”,即把爱国放在前面,但对于一个教会来说,爱主永远是第一位的。爱国并非教会在这个世界存在的主要使命,更不是教会存在的基础。如果爱国成为教会在这个世界或这个国家存在的前提,那么这是教会根基的根本性错位。
其实,教会并不需要站在国家立场上,去说那些只有执政党或国家机构才应该表达的话语,好像只有这样做才算是“爱国”。如果教会以牺牲自己的根基来表达自己的爱国,那么这种爱基本上是一钱不值的,因为她的存在已经一钱不值,如同基督所说失了味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让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太5:13)教会只有依靠基督站稳自己的大公教会的根基,才会从自己的信仰中自发地表现出对于神所立世俗权柄的尊重。这种出于对神所设立权柄的尊重,以及对邻舍的爱,才是爱国家及民族当有的出发点。
今天,如果三自原则继续对中国教会有意义,那么这个时期的三自原则恰表现为,教会相对政府来说当有其自治,即政府有关部门虽有管理社会团体之一定的权柄,但教会作为基督的教会有其在教务方面的自主权;教会当自养,而不必靠着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去扶持;教会有其自传的权利,即教会根据其对基督信仰的传承与领受,来自由地传讲基督的福音,而不当在某些方面受到限制。其实这正体现了政教分离的基本原则。但在现实中,我们却看到,正是因为这种政教不分的关系,产生了一个十分具有讽刺意味的现象:一个名义上推动教会自治、自养、自传的所谓“三自”组织,自己却不能够实现自治、自养与自传。由此所暴露出来的该组织的非教会的性质与其所标榜的原则之间的冲突实在是一个让人深思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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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耀宗,《中国基督教的新生》,4页。
2“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司编,《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65页。
3参见,谢岳,《当代中国政治沟通》,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32—38页。
4参见,曹志,“中国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制度分析”,第七届宗教社会科学年会论文。
5邢福增,《当代中国政教关系》,72页。另参见,刘澎,“中国政教关系的特点与发展”,《鼎》,第88期(1995年8月),4页。
6王艾明,“论教会信仰——关于中国新教之教会神学的基本问题的思考”,载于《金陵神学志》(2008?年第4期)。
7丁光训,“理顺三自组织和教会的关系——在全国两会常委联席会议上的发言”,《金陵神学志》,(1989年6月),2页。
Monday, July 2, 2012
[转帖]反对“三自会”,支持“三自教会” !行吗?
前言:最近收到的一位海外(美国华人)年长弟兄(某教会的长老)的信,信中有如下一小段:
海外有些著名传道人最近半年来改变了过去的看法。他们现在认为(主张与见解):“三自会”与“三自教会”不可混为一谈。“三自会”由不信派的人物控制与领导[以巴弗注:这个控制和领导实质上就是党和政府对“三自教会”的控制领导,他们只是代理人],应该反对;但“三自教会”确有真实已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与传道人,他们相信圣经中的主道、也宣讲主道,应当支持。因此,去[大陆]“三自教会”里讲道、培训,是应该的。我们没有理由(资格)、拒绝或不接纳“三自教会”。凡呼求主名者皆为我们肢体。主所接纳的、我们岂可拒绝?[结论是:]反对“三自会”,但不能反“三自教会”。他们所讲似是而非的言论,颇能迷惑人。
关于海外有些著名的传道人,他们所改变了的、现在对“三自会”与“三自教会”、认为这两者不可混为一谈的见解和主张(他们没有亲自经历过45年来中国大陆教会和传道人所经历和进行的那加入“三自”、还是坚决不入“三自”的巨大又激烈的争战,也即接受党和政府对神教会神仆婢的领导、还是坚决拒绝这种领导,而是认父神和主基督在他自己教会和仆婢之上为领导、为元帅的争战,那么,他们会产生或转变成那种见解和主张、也就是不足为怪的、符合逻辑的、必然会有的),我在此把我对这些事所理解的、与您、也与他们交通一下,愿主自己光照引领我们。
1、什么叫“三自会”?什么叫“三自教会”?
“三自会”,就完全些,就是“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而“三自教会”,说明确些,就是完全接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三自会”统治的教会。它们两者之间,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和差异。
2、两者同一个本质之一 一—“三自”。
“三自会”也好、“三自教会”也好,两者的基础、两者的核心、两者的纲领、都是同一的“三自爱国”4个字。这4个字的头2个“三自”,是一块假招牌。假在哪里?表面上,在中国的神的教会、不隶属于外国教会、或是外国的教会组织,所以,神在中国的教会、应该由在中国神的仆人和圣徒们“自己”治、“自己”养、“自己”传。从这个表面出发,正确的推理,和教会的实质应该是:在中国的神仆和圣徒本身,也不是在中国神教会的头或神教会的主人;在任何国家的神教会,都直接隶属于神、单属基督,而绝不隶属于所在国家。只有神,才是在中国(或在各国)教会的主人,只有基督,才是在中国(各国)神教会的头、的领导、的元首。所以,在中国的神教会中,神仆人和圣徒们的“自治、自养、自传”,都不能按他们本身的意旨去作,而只能是执行元首基督的吩咐,遵行父神的旨意。也即:这个“自”,最根本的最终极,都只应该“自”到神手中去,“自”到基督手中去,而不是“自”到任何别人手中去。假在这里!他们偷梁换柱,把“在中国的神教会”的“在”字,换变成了“属”字。在中国(属神)的教会,不属外国教会,那么,属谁呢?属于中国。全中国既是由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领导、管理、和统治的,当然“中国基督教”也就必须归中国党和政府领导和控制,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领导、隶属、和统治下的一个下属宗教组织团体。看到吗?在中国(属神)的教会、这个“三自”大权,变成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主权的一个不可分割部分。谁敢来碰一碰这个主权?这就是“三自”这块假招牌的真秘诀!变魔术,就是这么个变法,假,就是这么个假法。接正确逻辑,应该“自”到神和基督手中去的“三自”,摇身一变,变成“自”到与神和基督的救恩无分无关,且与神和基督根本敌对的党和政府手中去了。这件大事,与主耶稣所再三强调反复指明的真理,完全背道而驰,你死我活,针锋相对。“三自教会”,正是背叛了这个真理的教会(如果说她是属主教会的话)。这个“背叛”、不一定指“信仰”上的背叛,他们可以信“教会是属神的,基督是教会唯一的头”,云云,也可以在讲台上空口讲讲,但在地地道道实际行动和行为上却是大背叛。主说了什么重要真理呢?
主说:“你们(指主的教会,包括主的众仆婢和众徒)若属世界,世界(包括世界之王撒旦和世人政权)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这)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原文有拣选“出来”之意),所以世界就恨你们。”[约15:19]。主又祷告父神说:“他们不属世界(包括中国,也包括美国等各国),正如我(主自己)不属世界一样。”[约17:14,16]。主深知这个隶属关系的重要性、严峻性、关键性,所以反复强调、严肃指明。许多大陆的海外主的仆人,主的门徒(基督徒)却无动于衷,漠然置之。不把教会的这个隶属关系,与世界的隶属关系区别开,也不把神教会这个特殊重要的隶属关系放在信仰和行动的首要位置,似乎神所“召出来”的圣洁教会,也是属于这世界的一个部分,属于国家的一个部分,属于国家的一个部分,甚至把美国国旗也正挂在教会“礼拜堂”的讲台上。(当50年代初期和中期,大陆上的“三自会”、就根据美国教会的这种做法,命令全国所属的一切“礼拜堂”讲台大墙上,都必须把中国的五星红旗钉挂起来,明目张胆地把“祖国”这个全国所拜的菩萨的偶像,强搬进神的圣殿正中,不挂不行,全得恭敬地钉挂端正了,显示出在中国神的一切教会, 都是属于新中国的,都是归中共党和中国人民政府领导统治下的下属宗教团体。)以上,就是“三自会”或“三自教会”的同一个核心,同一个基础,同一个纲领,同一个本质。“三自爱国”4个大字中,前2字“三自”所起的假招牌作用和欺骗作用,把在中国教会主权“自”,从神和基督一边,转移到中国党和中国政府一边;因为神教会的隶属关系,已经从根本上彻底地改变了。
两者同一个本质之二——爱国
“三自爱国”——这个“三自会”和“三自教会”的同一核心,同一基础,4个大字的后2个字“爱国”,则不是假招牌,而是真货色;不过,有点隐讳,不很明朗,有一层薄薄而漂亮的包装。“爱国”,是中国共产党、它“统一战线”(吸引、团结一切异己者,进一步吞吃一切异己者的大口)的基础,的法宝。爱的什么国?当然爱的祖国,爱的中国,再说清楚些,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即爱的我们今天这个广阔、富饶、文明、强大、突飞猛进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古代几千年来祖国的光辉历史,尚且值得我们全体炎黄子孙引以为骄傲,但以后,在封建腐朽的反动统治下,和近代帝国列强的侵害、奴役、掠夺、欺凌之下,我们这个可爱的伟大祖国,也曾变得贫穷落后、苦难深重起来,成为各帝国列强的侵害对象,甚至面临过亡国作奴隶的危险。今天,我们这个受尽侵略压迫、掠夺剥削、屠杀奴役,苦难深重,贫穷落后的旧中国,竟然发生了巨变:中国人民竟然又站起来了,倚靠自己的努力和勤劳、发挥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巨狮醒来了,黄河怒吼了,震动了全世界,且正以更大的步伐向前迈进着。怎么巨变的?倚靠的谁?几十年来铁一般的事实都早已证明,有口皆碑:这个巨变,是倚靠英明、伟大、正确、光荣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祖国由黑暗苦难走向光明幸福,且进一步走向繁荣昌盛的,是中国共产党对全国人民的领导!正如在大陆上所经常听到的歌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爱国”的实质,就是承认、拥护、服从、接受“党对全国的领导”、就是跟着共产党走!神的教会、神的仆婢,神的圣徒,所提倡“爱国”的实质,也是如此。如果要标榜和宣传说,社会主义如何如何,共产主义如何如何,那么,许多人们不一定喜欢听,可能会产生抵触情绪,可能听后会敬而远之,接受不下去,疑虑重重;但当一说“爱国”那么海内海外的广大炎黄子孙、谁个不动心?中国共产党,作为新中国的领导核心,凭着“爱国”这个巨大地磁力和法宝,怎么不能把海内海外,人数众多,势力强大的华夏同胞炎黄子孙中的一切异己分子,都早早晚晚逐步逐步地大量吸引过来,改造过来,都进入同一个党的统一战线范畴之内?
再说,“爱国”,爱地上的国,对于已经变成天上国民[ 3:20]的基督徒来说,更是一付有效且能致命的腐蚀剂、麻醉药,叫基督徒变质,使他们的心不再向着神,向着天,而是向着地,跟着世人跑,走世人那条宽阔而通向灭亡的路,却背向主所走那条狭窄而通向永生之路。圣经明明警诫我们说:“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她)里面了!”[约12:15]。“爱国”,是爱世界的一个非常具体且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撒旦腐蚀主圣徒的一剂有效的慢性麻醉毒药。(可痛!许多神仆婢和圣徒们却对此毫不在乎,毫无警惕,似乎只要重生得了救,即使转去贪爱现世界也无所谓,客观上纵容了这种危险的坏倾向。)基督徒若真的打心里爱了国,爱了世界,就必被世人所同化,与不信的世人同负一轭[林26:14]了,为同一个属地的目标去奋斗了。基督好容易用自己的血,把我们从世人中罪恶中拯救出来,世界之王撒旦却又是通过“爱国”或爱世界、把已经被主救出来的圣徒、重新拉回到世界和罪恶中去。虽然其名称为“教会”、为基督圣洁的新妇,却逐步变成了主所憎恶的淫妇,因为与世界为友的人,就是与神为敌的人,就是“淫妇”[雅4:4原文]。这就是后2个字“爱国”这个基础和纲领所起的实际作用: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爱国”这个巨大地磁力的吸引下、跟着党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路,也就是背离基督的变质之路。
4、两者的区分和关连
“三自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腐蚀、改造、控制神圣洁教会的专用工具和连系纽带,是替党来改造神教会、腐蚀神教会、控制神教会、最后自动消灭神教会的远大政治目标服务效劳的。“三自教会”则是坚定地接受了党通过“三自会”的领导、控制和管理(不知不觉地被改造着)实际上沿着改造轨道逐步变质、走向自我消灭的教会。随着政治形势的需要,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党和政府也可以给它控制下的教会一定程度的种种“自由”,可以按着信仰和传统、在党当时政策的许可范围内、“三自”爱国的基础上,可以暂时让传你的“道”、作你的“工”,甚至可以与海外一部分神仆婢和圣徒们交往,只要你不反对“三自”爱国,乖乖地接受这个纲领和党的绝对领导,那就让你先尝一点甜头。但当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权威、不但在教会中普遍地树立起来、而且越发巩固以后,什么时候政策需要收紧、勒紧到什么程度,那就由不得你自已的愿望来左右,在教会中再也没有神和基督的地位可言了。那些天真地投靠世人,信任属地掌权者而因此中它阴谋诡计的人,一步一步,到那时候再后悔也来不及了,自己早已动弹不得,只好被牵着鼻子,继续听任党和政府摆布了。从建国之初,到文化大革命终几十年的历史,早已证明了这个规律。奇怪的是,历史有惊人的循环,且有更高水平螺旋上升的重复。在中国大陆上曾有过的许多前车之覆,并没有引起大陆和海外许多新兴起神仆婢和圣徒们作后车之鉴。他们一厢情愿而又天真地认为:“三自会”与“三自教会”是可以分割开的两回事,是互不相连的两个部分。党的领导和“三自会”对教会的统治,是应该反对的,且必须反对的,但是那些决心走“三自”道路,爱国道路,决心接受党和政府对教会的领导,决心跟共产党走的,“三自教会”中的传道人和信徒(即使这些传道人在拜巴力和事奉巴力的同时,也“事奉”着耶和华,即使这些信徒中,也有重生得救的人),则应该支持,应该接纳,应该交往无间,应该与之搞“合一”。
5、反对“三自会”支持接纳“三自教会”,行吗?
这是多么天真,多么一厢情愿的想法!好像主动权全在你海外的神仆人和神教会的手中,党和政府及其统治工具“三自会”,已经瘫痪不管用,失去对所属“三自教会”的领导能力和控制能力,听任你跑到大陆来宰割它们的“三自教会”,使之与党和政府及其统治工具傀儡“三自会”脱离开?而且你所反对的正是“三自爱国”这个根本和基础?你所反对的正是党和政府等对所属“三自教会”的绝对领导权?行吗?你,这个海外的神教会或传道人,若是真的反对“三自会”,那就是反对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神教会的领导和控制,那么,作为“三自教会”主人和傀儡的党、政府,“三自会”,会允许你或容让你,在其所牢牢统治的“三自教会”中的讲台上,堂而皇之地向其中“重生得救”的人讲道,培训他们吗?你讲什么道?培训什么?除了不抵触他们的“主道”和“传福音”之外,叫他们也反对“三自”?培训他们也拒绝党和政府的领导?也截穿“三自会”的傀儡本质?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把中共党和政府、看得比阿斗都不如了。但是,你,这个海外的神教会或传道人,如果并不是真的反对党、政府、“三自会”、对“三自”教会的领导和统治,只空口说说而已,实际上你却向党和政府卑躬屈膝,阿谀奉承,与“三自会”的傀儡人物勾勾搭搭,眉来眼去,心照不宣,借用你海外神教会和神仆人的地位,运用你动党政府和“三自”一根毫毛的所谓“宣讲主道”和“传播福音”,不但巩固了“三自教会”的“三自”爱国大方向,还能吸引和诱使那些拒绝党插手领导他们的广大家庭教会的传道人,也来听你的“讲道”和受你的“培训”,也与“三自教会”搞起“合而为一”来,也即,你能与党、政府分工配合,协调工作的话,也真诚地为其政治目的服务效劳,能为它们所利用的话,那么,党、政府、“三自会”,倒很可能会欢迎你,容许你,批准你这么做法!何乐而不为?你既实际上帮了党、政府“三自”会的忙,对“三自”教会巩固了它们的领导权和统治权,不损此权的一根毫毛,又能把它们所最头疼,死不肯接受其领导控制,又分散在全国各角落的广大家庭教会,也合并入“三自教会”一起,一同接受它们的领导和统治,达成了它们多年达不到又做不好的的目的和行动,那么何苦不来利用你,助它们一臂之力呢?
主曾叹说:“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路16:8]。主这句话,是不是也在说你们这众多曾蒙主喜悦,曾为主所大用过的海外神仆们和神教会吗?但愿无论是大陆上,无论是海外,神的众人和众圣徒,都能比今世之子,更聪明一些,眼睛更盯亮一些。阿门。……
Wednesday, June 20, 2012
曼德:公义先于宽恕—从基督教神学评柴玲言论
在海内外基督教界享有盛誉的赵天恩牧师积极鼓励中国基督徒参与中国政治文化基督化使命,鼓励基督徒参政,但他在《21世纪与后共产主义思想》一文中对从政和进入司法界的基督徒指出:“他们的预备中也应当有至少两年的严谨神学训练装备”(见《薪尽火传》190页,中福出版公司2005年版)。可惜目前不少进入政界的基督徒,在没有严谨神学装备情况下,拿出《圣经》中一两句经文断章取义大肆张扬,或只强调神某一方面属性而罔顾其他,结果造成不小的破坏力,不仅有损人权运动,而且也使更多人对基督信仰产生了误解。
最近,前六四学生领袖柴玲女士,在六四23周年纪念期间,以基督徒身份公开发表《我原谅他们》《再谈宽恕》两文,虽然后文是前文的补充,但中心思想都一致,那就是我们要效法耶稣基督宽恕罪人一样,宽恕23年前屠杀民众的刽子手们。尽管两文大量列举《圣经》经文和故事,但在断章摘句的背后,缺乏的是对《圣经》整体和基督教系统神学全面的把握,缺乏的是对神的预定拣选和神与人盟约的无知,也缺乏对神的公义和慈爱相互关系的正确认识。
柴玲的言论不是孤立的个案,不少基督徒也有此通病,在对信仰没有整体把握的情况下,他们只讲爱、祝福和宽恕,不讲公义、审判和人的罪,动辄就对罪恶进行原谅和超脱。在不少海外华人教会,出于逃世遁世或自以为义的宗教化神学观念,他们只讲神的祝福、爱、怜悯,几乎不讲神的公义、审判和愤怒,对中国国内时刻发生的不公义,不少教牧都是装聋作哑、从来都不敢出声。在这种公义匮乏的大背景下的柴的言论,固然不仅是人权人士基督徒的悲哀,也是华人教会的悲哀。
刚从天主教中脱离出来的基督教Protestant,又被称为抗议宗,大多坚守加尔文主义教义,坚持神的公义、盟约和预定拣选,具有对邪恶和黑恶势力强烈的反抗精神。但是今天教会中早期基督教的抗议精神难觅踪迹,一些教会只注重教导圣子耶稣基督及其救恩,尤其是耶稣的爱、怜悯,但是对父神的主权、预定拣选和公义很少涉及。
众所周知,基督教里的上帝是三位一体(Trinity)的神,圣父、圣子、圣灵缺一不可,对神属性的把握要建立在对圣父、圣子、圣灵三位的全面把握上。圣父主要是创造、审判、预定拣选,他体现神公义、愤怒、绝对的属性;圣子耶稣基督主要是救赎,他体现神牺牲、爱、怜悯的属性;圣灵也体现安慰、温柔的一面。如果仅仅把握《新约》中耶稣的属性,而不顾其他位格就是不全面的。就正如只读《新约》不读《旧约》一样,对圣经和神的理解是不全面的。
柴玲的两文,通篇都是对圣子耶稣基督的赞美,但缺乏对父神属性的阐述。圣子耶稣基督宽恕、怜悯的背后,其实是父神永恒的审判和义怒;是父神差遣耶稣基督履行神的公义审判,完成了对人类审判的程序正义;耶稣基督为什么非得要上十字架、非得要牺牲,原因就是不经审判和惩罚,罪就不得赦免。正如圣经希伯来书9:22:“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可见,耶稣的牺牲、爱,是建立在神公义的审判基础上的。耶稣基督替人上十字架是神对人类的公义审判的实施。可见公义是爱、宽恕的前提。
目前中国政府三自教会的所谓神学头头是金陵神学院的丁光训,他就是一个极端不喜欢《旧约》,而仅仅喜欢《新约》的伪基督徒,他在书中多次咒骂《旧约》中的耶和华上帝是暴君、是动辄杀人的魔鬼等等,丁光训创立了一套名为“因爱称义”的神学,最后发展到只要对他人有爱心,雷锋、焦裕禄都可以得救的地步。三自神学就是抛弃父神和公义之后的必然恶果。(见《丁光训文集》译林出版社1998年9月出版)
不仅耶稣基督的爱是建立在父神的公义审判基础上,而且更建立在父神的预定拣选基础上,这就是基督教神学尤其是加尔文神学中著名的预定论(Predestination)。正如圣经以弗所书1:4:“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预定论认为神只爱他所预定拣选的人,耶稣基督上十字架不是拯救全人类,他要拯救的是神在创世之先在耶稣基督里所拣选的人。
根据预定论,全人类只有一部分人蒙恩得救,而另一部分人注定下地狱。正如耶稣在约翰福音17:9所说:“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在基督教早期最勇敢的清教徒的信条《威斯特敏斯特信条》第3章论神永远的定旨第3条写到:“按照神的定旨,为了彰显神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被选定得永生,并其余者被预定受永死”。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一书中写道:“神并非不分青红皂白地拣选所有的人有救恩的盼望,而是给某些人这个盼望,却拒绝其他的人。由此可以看到神的恩典。。。。。。神的预定,乃拣选某些人有得生命的盼望,宣判其他的人得永死,这个教义是所有敬虔的人都不否认的”。(注:见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网络电子版)
预定论认为耶稣基督的爱是建立在神的主权拣选基础之上,耶稣基督的拯救、饶恕的人类群体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只有一部分人被饶恕、耶稣基督也只为一部分人上十字架,其他的人不在宽恕之列,注定要接受神烈火的审判。预定论使我们明白神的爱是有原则的,建立在神的主权和公义属性基础上的;耶稣基督的救赎、怜悯和大爱,也是实施在神的预定拣选和公义圣洁的范围之内。预定论完全符合圣经,也是早期基督教所坚持的。但是时至今日,持守预定论被视为古板顽梗,相反地不少教会都在一种泛爱论、全人类都得救的普救论中扭曲神的原则、向邪恶妥协。
三位一体的神不仅有慈爱和宽恕,更重要的是有公义、审判、对邪恶绝不宽恕的属性。圣经说,神是忌邪的神;神断不会以有罪为无罪。神必然审判罪恶,就是在今世没有审判,在末世的最后审判中,也会审判罪恶和罪人。亚伯拉罕曾说“审判全地的主不行公义吗?”(创世记18:25)申命记32:4:“他所行的无不公平”。诗篇96:13:“因为他来了,他来要审判全地。他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他的信实审判万民”。
根据盟约神学,上帝在创世之初与亚当签订的行为之约在新约中并没有废除,而是贯彻整个人类史的。新约不是废除而是成全行为之约,没有行为之约为基础的恩典之约是廉价的福音、魔术般的福音。耶稣基督来到世间,说:我来不是废弃律法,而是成全律法。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去掉。这说明耶稣对神的公义和审判的坚持。他在约翰福音12:31说到:“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希伯来书6:1-2:永恒的审判是基督道理的开端。耶稣基督愤怒地洁净圣殿、耶稣基督在世间要尽诸般的义、耶稣基督的受死复活完成神的公义(Justice)、耶稣基督要在末世审判世人,这一切都彰显了神的公义的属性。作为基督徒,我们在感受神的爱的同时,更应该明白爱的前提,就是神的公义和审判。
另圣经中也有很多耶稣饶恕仇敌、宽恕罪人的经文,这些经文要在整个圣经神学和系统神学的大背景下来理解。耶稣说“爱你的敌人”是在《圣经》马太福音5:43:“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耶稣引用的话出自旧约利未记24:17-22的教导:“打死人的,必被治死。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旧约的教导是突现上帝公义的“以牙还牙”,新约是突现圣子慈爱的“爱你的仇敌”,这两句话其实没有冲突,是上帝属性一体的两面,是公义和慈爱属性在三位一体上帝上的不同展现。
“以牙还牙”不仅是公义的体现,而且它的基础实际上也是爱人如己,因为自己是人,别人也是人!你若想别人怎样待你,你就要怎样待人。如果我犯错、我犯罪的时候,我希望别人阻挡我,不至于在罪恶中沉沦;因此,在别人犯错、犯罪的时候,我也尽我所能阻止别人。所以对邪恶,要阻挡和抵抗,这是为了他好,让他不至于下地狱,这也是以牙还牙的目的。
“爱你的仇敌” 不仅是慈爱的体现,而且它的基础实际上也是上帝的公义:爱是为了得到人的灵魂,让他得以悔改认罪、归向上帝,使他能在永恒国度中得以永生,让上帝的救赎和审判能在仇敌身上体现。爱仇敌的过程,充满了十字架的牺牲,耶稣的死,使上帝的公义审判得以在爱中实现。仇敌因爱而悔改归主,他们的原罪被饶恕,但他们在现实中的罪孽,还是要清算。就象一个杀人犯,他临死前因信主而灵魂得救,他的原罪被饶恕,他可以得享永生,但他照样要被处死,因为杀人要偿命。
爱和审判同时在一个人身上,在人做不到,在上帝却能,上帝是超越逻辑的。一个真全的上帝必然是慈爱(饶恕与恩典)和公义(律法与审判)的上帝。上帝既是慈爱的,也是公义的。没有公义的爱就是纵容邪恶,在没有公义下谈爱、在没有盟约下谈赦罪、在没有信靠耶稣下谈饶恕都会把神的救恩和爱变成粗浅的甚至歪曲的福音。只有在公义、盟约、审判基础上的爱、救赎、宽恕才是基督徒应该具有的爱。
总之,神是公义的神,神的原谅、宽恕建立在耶稣基督替人履行公义审判基础上,没有公义的审判就没有爱和宽恕,耶稣的牺牲也是为了满足神的公义,不能只讲爱不讲公义审判。一切正如圣经:
诗篇145:20:“耶和华保护一切爱他的人,却要灭绝一切的恶人”。
诗篇145:17:“耶和华在他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在他一切所作的都有慈爱”。
转载自:博讯网
Tuesday, June 19, 2012
刘水:柴玲宽恕与李旺阳被自杀
这是沉重的六月。柴玲公开信称“宽恕邓小平、李鹏、戒严部队和现任中国领导人”;湘籍工运领袖李旺阳“被自杀” 。两人同为八九一代;不同的是六四后柴玲流亡海外、成为成功商人和基督徒,而李旺阳先后陷狱达22年、失聪失明和瘫痪。两则信息让人震惊,两者命运对比让人撕心裂肺。
柴玲此论动机不得而知。甫一公布即招致铺天盖地的批判和谩骂。其对宗教宽恕与政治宽恕的一知半解,显示其人性私欲的未可知。人们能够理解宗教宽恕,是基于人类原罪的忏悔、公义和慈爱,而政治宽恕则首在厘清真相,清算审判,然后才是宽恕及社会和解。六四屠杀真相远未公开,遑论宽恕。在现代文明社会,宗教信仰与政治信仰对重大公共事件发言,不该有巨大冲突。即使宗教宽恕,倘若没有负罪者真诚忏悔认错,也不得宽恕。六四事件是涉及屠杀罪的重大社会公共事件,宗教应当让位于社会公义与司法清算;在真相和清算未明时,即使个体受害者,也不能说宽恕。
宗教不能宽恕纳粹希特勒,划出了宗教宽恕的边界。汉娜•阿伦特言:“我们无法宽恕那些我们无法惩罚的人,我们无法惩罚那些我们无法宽恕的人。”柴玲现不得归国仍是六四受害者,受害者宽恕有罪的施害者,这从逻辑上不能成立。柴玲“宽恕论”出笼几乎与李旺阳“被自杀”同步,又逢六四屠杀23周年,冥冥中在证明前者的荒谬。
同为八九一代,与柴玲学运明星不同,付出巨大代价的李旺阳,长期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如果说柴玲在六四后“让别人流血”,尚能理解她的年轻无知,那么“宽恕论”正好注解了她的一贯思维。柴玲凡事占尽胜机,即使为曾经为她流血的同类也不愿承担道义。笔者作为参与六四的学生受害者,“宽恕论”像一把刀捅向心口,尤能体味柴玲的冷血和自私。六四屠杀扭曲了太多的人性。
历数23年来当局政治判决或刑事构陷个案,多以八九一代为对象。六四屠杀远未结束,只不过转换一种方式。李旺阳“被自杀”将“后六四”政治迫害推向极端。据香港电视台记者和李旺阳亲友回顾,尽管他在监狱遭受非人摧残,民主信念犹在,对新生活充满向往。李旺阳离奇自杀,本就疑点重重。邵阳当局匆忙解剖与火化遗体、隔绝亲属和律师,愈加加重疑津。
八九街头运动的无序和轻易成名,使得那些学生领袖往往陷于个人事业成功的迷思,从而无视同伴的流血和牺牲。柴玲的所谓基督徒“宽恕论”,还可从国人宗教功利性加以解释。走进庙堂信神信主,跨出庙堂无神无主。无论宗教或世俗政治,如若背离人性良知和社会公义,那就会沦为谋一己私利的工具。
符合常理加以推断,商人柴玲是否借“宽恕论”献媚、取悦北京当局,以求得回归家国和商业利益,有待时日加以证明。无论如何,民主斗士李旺阳的被死亡与柴玲的所谓宽恕,在专制的天空,上演了最为悲凉的一幕。
(此文以笔名“海边客”发表,以避同期刊两文。)
原载香港《动向》月刊,2012年6月号,总322期
一平:承诺与责任——也谈柴玲的宽恕说
我先为柴玲说几句话。柴玲反复说,她的宽恕说是她作为一个基督徒的个人观点。因此,我们需要有一个角度(仅是其一),也就是从宗教信仰的角度,来理解柴玲的话。从基督教信仰,柴玲的宽恕说是成立的,包括宽恕屠杀者。基督教的中心是追随基督和爱,而基督的爱是没有条件的,包括爱你的敌人。当然,很多人对之不赞成,甚至激烈地批判,这也是正常的。对于《圣经》,同是基督徒会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基督教也分有很多教派,有关教义的各种争论更是水火不容,无止无休。退一步说,柴玲的宽恕说,可以是基督教信仰中的一种态度;这也就意味,在基督教信仰中,也还可以有其它的态度,比如“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不过,就我的理解,后者更接近《旧约》。
基督教强调的是信,而不是对错。从柴玲的文字,可以看出,她的信是虔诚的,而且新教强调的是个人和上帝的直接沟通。如果柴玲以虔诚之心读《圣经》,并为之祷告,而圣灵给她的启示就是如此,那么作为一个新教信徒,她该怎么办呢?从基督教信仰来看,柴玲没有什么该被谴责的,至多是有关教义的不同理解和争论。
以上的话,是就基督教信仰而言——仅出于此,而非着眼于社会层面。
宗教信仰非理性,超乎现世。正因为如此,宗教可以给现世带来很多有益的东西,弥补现世的许多欠缺,特别是在精神层面上;但是,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宗教也是危险的,甚至会颠覆现世秩序。为此,现世需要有现世的原则和立法,并与宗教需要保持距离。站在《圣经》的立场,就是“上帝的归于上帝;恺撒的归于凯撒”;而站在现世的立场则是:“将上帝限制在教堂”。美国是以信仰基督教为主的国家,基督教是美国精神的根,但是美国宪法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其从左右两方面,确立了宗教与国家的关系:政教分离与宗教自由。
基督固然可以爱敌人,但现世则必须持守现世原则及立法。人类群体共生的第一原则是公义原则:正义与公正。按照此原则,中国民主化后,需要成立特别法庭,对六四杀戮者及类似残害李旺阳的恶官恶警,进行公开审判。这一审判要体现人类的正义,同时也要公正,不因人们的愤怒而过严,也不因人们的悲悯而过宽。即使根据国家政局,需要特赦,那么也要在审判之后,并要合乎宪法,经过总统或国会。而在中国实现民主之前,从现世的公义原则,我们也需坚持:公布真相、追究责任者(惩处凶手)、对死难者赔偿。这也就是天安门母亲的三点要求。这是追求实现中国民主化的一部分。
从民主立宪的立场,我们需要持守现世的公义原则,同时也应该对宗教言论给予充分的自由和宽容。对柴玲的宽恕说,可以批评,但是不好恶骂和人身攻击。境界高一点,我们可以宽容柴玲的言论,从宗教信仰的角度去理解她;但是同时我们更要坚守现世公义原则。无论怎么说,柴玲的出发点是向善的,合乎基督教信仰——那怕仅是其中一派。即使她的看法有悖基督教教义,那也是教义理解上的分歧。我们可以从现世批评柴玲的这一说法,但是不要将之当作现世意识来批评,它是一种宗教意识。宗教意识与现世意识与准则常常是相悖的。对于宗教,我们要保障其自由,但也要保持与之的距离。我们不要因为前者,而过分抬高宗教;但是,我们也不要因为后者,而要取消宗教——凡不合现世秩序的,便不允许。“爱敌人”当然不合乎现世公义原则,但这确是基督的精神之一。
柴玲的宽恕说,不管对错,但对于中国的现实有一个积极的意义。那就是,她看到国人蓄积了太多的仇恨,而中国的事情又总是以暴易暴,她希望中国中断恶恶循环。在政教分离的国家,宗教中的宽恕,不涉及律法,因此其真正意义不是赦免对方,而是放弃内心的仇恨。从现世来说,她在这这个时候说宽恕“邓、李”不合适,但是她希望消解国人内心的仇恨、结束以暴易暴则是好的。正义可以仇恨之心来实现,也可以公正之心来实现。天安门母亲坚持追求正义,公正审判,但是她们呼吁人们放弃仇恨。她们说“我们蒙受深重的苦难,但这苦难沉积在我们心底的已不再是牙眼相报的偏狭与仇恨,而是对道义与责任的一种承担。”“我们这个苦难深重的民族,泪流得已经太多,仇恨已积蓄得太久,我们有责任以自己的努力来结束这不幸的历史。”
柴玲发表了“宽恕”说后,遭到很多的批评,这是正常的,因为她的言论毕竟面对于现世社会,并非限于教会,或仅仅是个人与上帝的沟通。但是,于此同时,她也遭到了许多敌视性的侮辱和谩骂,有些人甚至基督徒。而这是不当的,他们为什么要对柴玲怀有内心的仇恨呢?这种仇恨是否也是很可怕的呢?这是否显示,残暴的极权统治,其给国人带来的深重伤害之一,就是在国人的精神与心理中蓄积了越来越多的仇恨?这种深重的仇恨,虽然可以理解,但却是有害的。我们需要持守正义,但是却要化解仇恨,将之转化为道义和责任。中共的政权迟早会完结,不论以怎样的方式,但是中国如何建设一个宪政国家,则取决于国人健康的心态,而不是充满仇恨。
现在,我们回到对柴玲的批评。柴玲反复说,她的言论仅仅代表她自己,“宽恕”是她个人的想法。当然,柴玲作为个人,有表述宽恕的自由和权利,作为基督徒,她的宽恕说,也是可以理解的。的确,她是出于善意,她的祷告也是虔诚的。但是,如一些批评者所说,柴玲是一个公共符号——八九学运领袖,她曾勇敢地担当了这一角色,也赢得了众多学生的信任,因此她对这个公共符号是有承诺和责任的。
我们暂不论柴玲拒绝学生撤出广场的对错,而她逃到美国后,很快就淡出了“六四”之事,去追求她个人的美国梦:名校、学位、经商、致富……,作为一个自由的个人,追求这些没错,她有这个权利,但是作为一个当初的八九学生领袖,这多少有背弃的意味,特别是“六四”中有大批的民众遭杀戮,之后又有大批的人被逮捕,被判重刑,甚至被枪决,而天安门母亲们一年又一年的在被逼迫中煎熬,她们在苦难中,孤零地坚持,不屈不挠地抗争,追求正义。与此,柴玲远不如王丹、封从德,封从德在之后的二十余年中,一直坚持收集“六四”档案。作为一个好基督徒,柴玲在宽恕之前,先需要对这个事情有所反省,否则宽恕就说得太轻松了。
再,作为八九学运领袖,在六四的前夕,就中国的现状,公开地向全社会说宽恕,是不合适的。这固然是你个人的看法,固然是出于你的宗教信仰,但是这话不是说给自己的,也不是在教会中说,而是面向所有的人,其中包括天安门母亲,包括所有“六四”的受难者,而他们大部分不是基督徒,并且依然苦难深重,陷于当局的逼迫中。柴玲在做这个表述的时候,是否考虑到他们的感受?应该说,柴玲的表述实是对他们的伤害。因为,“六四”尚未伸雪,受难者及其家人仍然在被逼迫中,而这个政权却更加嚣张。柴玲为什么不在个人的表述之前,考虑一下天安门母亲们的感受呢?听一听她们的想法呢?是不是,只要是我个人的想法,就无需考虑其它?是否在这个世界,只要我忠于个人的信仰,其它就不算什么?
政府有罪,学生有错,这大概是人们对“六四”的共识。为了避免误解,我这里要强调,罪与错是完全不同的问题(用他们的话说,前者是敌我,后者是人民内部)。罪是需要审判的;而错需要反省。反思“六四”,学生的错处之一,是一些学生领袖任由个人性情,不计后果。正是为了更充分地实现个人的意志、价值及表现欲,他们希望将事情闹得更大更持久,惊天动地,因此拒绝学生撤离广场——他们将之作为戏剧,拒绝收场。刘晓波对这个问题曾有过深刻的自我反省和批判。当然,作为当时只有20岁出头的青年,不可能没有青年人的弱点,我们可以宽容。但是,事情过了这么多年,当时的青年已经进入中年,他们应该对此事有所反省。但是,我们至今没有见到柴玲对此有过认真反省。
丁子霖女士说:“我尊重他们的选择,他们现在可以远离政治,他们可以去投身商界,去臣服权力,可以去过纸醉金迷的生活,他们也可以去享受幸福甜美的家庭,这是他们的选择,我尊重他们的选择。但是对於20年以前发生的这场惨案,他们应该不应该有一点道义的担当呢?这个道义的担当并不是要求他们今天来如何如何,但是至少应该有所反思吧?有错就要有勇气来承认错,所以我们说的直面六四,当局要直面、刽子手要直面、我们遇难者要直面、当年的大小责任者也应该要直面。那份民族的苦难,屠杀以后的苦难,天天由我们这些普通的家庭、普通的父母们来担当,这公平吗?每当想起这些,我心里就隐隐作痛。”“我始终认为,杀人者有罪。如果学生有什么错误的想法、愚蠢的想法、甚至於野蛮的想法,这是过。罪和过是不一样的。但是必须反思,有过错就必须承认过错。”(《让孩子的生命在我们父母身上延续:丁子霖访谈录》)
柴玲身上有一种东西,对于参与公共事务是有害的,那就是自我中心。拒绝撤离广场,淡出“六四”,追求美国梦,乃至此次公开“宽恕”,这其中都贯穿着“自我”中心意识。人固然可以自我中心,但是当你充当公共人物,从事公共事务,面对公共社会讲话的时候,就不可只遵从自己,以“我”“个人”为中心。这其中,有你对他人、民众、公共事务的承诺和责任。站到台上,一呼百应,应者云集,何其豪迈;但有了不幸后果,不能一走了之,说我只是我个人,我怎么说怎么做是我的自由。(柴玲在六四夜,坚持到最后,这是应该被赞许和肯定的)这样的政治、自由、个人是不是很可悲呢?
我相信柴玲诚心要做一个好基督徒,我祝愿她。但是在基督徒、个人、他人、信仰、公共事务、公共人物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当我们置身其中,仅仅是“我个人”、“我的信仰”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对具体的责任有所担当。比如,当年的学运领袖们,对“六四”受难者及其家人的苦难,就应该有所道义上的担当,而不是将他们弃之脑后。如果柴玲在发表这番话之前,和天安门母亲们交换一下意见,大概她会将这番想法在以后恰当的时候再讲。
2012年6月15-17日 于伊萨卡
——《纵览中国》首发
刊登日期: Sunday, June 17, 2012
关键词: 柴玲 宽恕
博主按:感谢@SpoofChina 推友发来的评论,也希望有更多的讨论出现。
1.@SpoofChina柴玲唯一的错误在于:把个人信仰见证拿到世俗舆论空间去炒作。这说明她不够谦卑,所以神这次才让她为人诟病得着教训。但这并不等于说柴玲的出发点就是错的,更不等于说罪犯只有先忏悔了才能被怜悯(暂且不叫宽恕吧,这个词留给神)“@veiniw: 一平:从柴玲的文字,可以看出,她的信是虔诚的
2.@SpoofChina 基督徒不应在柴玲的问题上过于迁就世俗的看法,去主动放弃或限定曲解一些尚难被世人理解接受,但实乃我们信仰精华的神的教诲,比如”当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事实上,柴玲用”原谅”来替代”爱”,反而引发了更大误解“@veiniw:一平:从基督教信仰来看,柴玲没有什么该被谴责的
3.@SpoofChina 多年以前远志明在讲道时就公开说过:他以前痛恨邓小平们,但信主后就开始为那些罪人祷告。这种讲法并没有在基督徒中产生很大争议,只不过很多人包括我尚难做到罢了。柴玲这次使用原谅宽恕这样的词,很易被误解她主张帮罪人逃脱公义的惩罚。但假如她的意思和远志明一样,其信仰就无可指责@veiniw
Wednesday, June 13, 2012
崇义:试谈宽恕、爱和 “顺服”--从柴玲的宽恕声明谈起
前些日,“六四”学生领袖柴玲先后两次发表声明和文章,表示基于基督教信仰对人的爱, 宽恕“六四”屠杀的决策者以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柴玲此举引发了人们的愤怒。相信柴玲也能明白, 人们的愤怒其实也主要是出于 "爱"--人们对沉冤未雪的“六四”死难者、受难者及难属的爱、一些基督徒对被柴玲曲解的耶稣及基督教文化的爱--以及二十三年后正义仍未得到伸张的悲愤。
人们对柴玲发表宽恕声明的动机有种种猜测, 本人在此不想评论柴玲的动机, 仅想就柴玲的观点谈点对 “宽恕”、”爱”和基督徒的”顺服"的看法。
一、 柴玲在其《再谈宽恕》说 : 耶稣被钉死的那一天,愤怒的人群聚集在他面前,喊道:“把他钉十字架!” 士兵边把他的手和脚钉在十字架上边嘲笑他。但耶稣看到这一切,却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做什么。”(路加福音23:34)耶稣在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就祈祷他的天父原谅伤害他的人。很多朋友误解说, 宽恕只能在对方忏悔后才能给予,在对方被公义击败时才能施舍, 但耶稣做的恰是反文化, 反感情地:耶稣在他们都没有认罪,甚至是还在伤害他的时候就已经祈祷天父原谅了他们。
因此她认为, 在“天安门英灵未得公正之前”, 她也应效法耶稣, 宽恕那些对“六四”屠杀没有认罪的人。
但是, 很对不起, 柴玲把她对六四屠杀决策者的宽恕, 比作耶稣在被钉十字架时对现场伤害、奉命杀害他的人的宽恕, 实在是太“差不多先生”了。真正“误解”、曲解耶稣和基督宽恕之道的, 不是别人, 正是柴玲自己。
柴玲的宽恕与耶稣的宽恕是不能相比的, 原因起码有以下几点,:
1) 耶稣是被处死的人, 而柴玲却不是在六四屠杀中被杀死的人。宽恕是被害者对加害者而言的宽恕, 柴玲不是被杀者, 由她宽恕杀人的人, 不合逻辑和情理。
2) 耶稣宽恕的, 是现场伤害他、奉命杀他的人, 而不是宽恕杀别人的人。 六四屠杀中被杀的人, 即使据陈希同承认的, 也有数百人。 若耶稣被钉十字架时, 也有数百个、数千个他的追随者同时被钉在十字架, 耶稣会请父赦免那些杀人者吗?! 柴玲原谅的, 却是夺去起码数百个反对贪污腐败的爱国学生和普通市民的生命的人。
3) 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做什么。” 那些鼓噪杀死他的围观者及执行死刑的士兵确实不知道他们杀死的是上帝之子, 确实不知道耶稣的伟大。 而六四屠杀的决策者, 却十分清楚他们是在“做什么”。他们的所杀的是什么人, 他们杀的动机, 他们清楚得很。
4) 圣经有关耶稣受难的经文所显示的, 是耶稣宽恕现场那些嚷着要杀死他的人以及执行死刑并嘲笑他的士兵, 没有经文告诉我们,耶稣原谅杀死他的决策者。柴玲原谅的, 则是屠杀的决策者(及士兵)。
5) 耶稣是上帝的儿子, 他拥有赦罪的权柄, 对世人无比宽爱的他不需要那些“不知道他们做什么”的人认错认罪而宽恕他们, 体现了神对世人的大爱,合乎逻辑和情理,但是, 要六四被害的老百姓在杀害、迫害他们的统治者不认错、不认罪, 甚至继续仍在迫害他们的时候宽恕他们, 既不合逻辑, 也不合公理, 绝不是基督之道。
6) 耶稣是神, 柴玲是凡人。 “人 子 在 地 上 有 赦 罪 的 权 柄”(马太福音9:6)。耶稣要求父 “赦免他们”, 他自己也有赦罪(包括赦免杀人罪)的权柄, 而凡人柴玲却没有。有时候, 神以其特有的权柄、能力和心思所作、所成就的事, 凡人是理解不了, 更仿效不了的。人可以学习耶稣的式样做事, 但人永远也成不了耶稣, 永远也不能拥有他的权柄。
柴玲尽可宽恕任何她要宽恕的人, 但其宽恕不能和耶稣的赦罪作比。
此外, 柴玲把六四屠杀的决策者和奉命执任务的解放军士兵“相提并论”地原谅, 也令人诧异。
六四屠杀执行任务的士兵仅是决策者杀人的工具,而且解放军士兵本身的生杀大权也由决策者掌控, (例如,可能他们若不开枪,若不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他们自己也会没命。) 大开杀戒的指示、“镇压反革命暴乱”的指示都是决策者下的,因此, 士兵的杀人的罪责是应由决策者承担的。而六四中因杀人而被愤怒的市民杀的士兵, 其实也是很可怜的。士兵绝大多数是贫苦农民的子弟,是屠杀的决策者陷他们于不义, 是屠杀的决杀者间接地杀害了他们。
圣经说, "慈爱和诚实彼此相通, 公义与和平彼此相亲。"(诗篇85:10)
宽恕是一种慈爱的行为, "慈爱和诚实彼此相通",宽恕要基于人们的诚实。 在当事者仍不诚实地拒绝公开事实真相, 不诚实地拒绝悔改, 不诚实地拒绝纠正一切有关的错误、停止一切迫害的情况下, 高喊宽恕, 是不合乎上帝之道的。
要知道, “宽恕”是基督教文化; “悔改”(包括自己悔改及引导别人遵循基督之道悔改)也是基督文化; 不悔改就不配 宽恕, 也是基督文化。
柴玲说, "很长一段时间,每当我想起当年的领导人选择这条毁灭和强暴的选择时,我的心总是会跟痛苦和愤怒作战",但是在她宽恕了六四屠杀决策者等后, "心里充满了和平"了。但是, 神教导我们 “公义与和平彼此相亲”。 在加害者没有悔意、 被害者沉冤未雪、 天安门母亲、父亲们的眼泪未干、 李旺阳们受的痛苦和迫害未能停止之前, 也就是在没有公义之前, 柴玲真的能如她所说的享有 "心里的和平"了吗?若是真的, 那她心里的“和平”就肯定不是基督教所说的和平, 因为“和平与公义相亲"。
无论如何, 柴玲心里还是可以很 "和平"的, 但请不要把这种和平与耶稣、基督教文化说在一起, 因为她的宽恕并不基于诚实, 她的和平里也没有公义。 不基于诚实的 "宽恕"、没有公义的 "和平", 不仅是 "是反主流文化和感情的"(柴玲语),也是反神的教诲、反基督之道的。
二、 柴玲引用圣经中 “爱你的敌人” 、“爱神的, 也要爱自己的弟兄”的话, 把她对不认罪、不悔改的六四屠杀决策者的宽恕, 说成是体现基督的大爱的行为。
首先,高高在上、掌握民众的生杀大权、 “无神论”却实际上自尊为至高无上、不可侵犯、永远伟光正的神、杀人不认错、不认罪、不悔改、认为杀害影响其“稳定”统治的反贪污腐败的草民是理所当然的人,真是她“自己的弟兄”吗?
而从其宽恕声明及文章可知, 她宽恕“敌人”后,唯一打算做的“爱敌人"的事, 只是为六四屠杀者等祈祷。 从宽恕声明的发表时间可知, 她要把她默默为“敌人”祈祷的行动, 与人们每年在这个时候以文章、游行、烛光集会等等方式纪念六四、 要求平反、 要求公开真相、 要求停止迫害 ……等等的行为作个对比, 以示她对这些 “不宽恕”的、 “没爱”的行为的不屑。
为所爱的犯错、犯罪的人祈祷, 是重要的、必须的, 但是否“爱的行动”就只有祈祷呢?
据说柴玲是三个女儿之母,她当然爱她的女儿们。她对女儿们的爱的行动, 是否只有祈祷呢?若她的孩子顽皮、不听话时,她是否只有 “宽恕”,只有祈祷?是否不吭声地任由她们顽皮下去、不听话下去?她从来不干批评孩子、骂孩子这些 "没有爱”的、“不宽恕”的、 “违反基督教文化”的事吗?
社会上,出于对各种罪犯,包括杀人犯的“爱”, 也只能用祈祷、静待神对他们作功、审判的方式对待他们吗?不需要 “没爱心”的警察、监狱、法院吗?不需要“不宽容”的法律吗? "宽容"他们, 让他们逍遥法外, 继续为害社会, 继续害人、杀人, 才是对他们的 “大爱”吗?只为他们祈祷,他们就会自然改邪归正、放下屠刀吗? 若是, 这样 “有大爱”的、 “宽容的”社会还能住人吗?
“911”之后,美国为什么要追杀拉登?盟军当年为什么要追杀希特勒?中国人为什么要杀日本鬼子?二战后盟军为什么要把战犯送上纹刑架?他们为什么那么“不爱敌人”、 “不宽容”?柴玲能回答吗?
众所周知, 对待罪犯的爱, 是绝不姑息、放纵, 也不是只默默祈祷,静待他们改变, 而是要把他们绳之于法, 为民除害, 并用法律及教育的方法, 让他们认识他们的罪, 促使他们改过自新,这才是对罪犯真正的爱。这也是“替天行道”,让神的旨意行在地上, 是对神和人的爱。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珍珠港事件后, 美国没有“宽恕”日军, 在双方死亡都极其惨重的战争之后,美军占领日本。虔诚的基督徒麦克亚瑟将军, 并没有只为日本默祷, 静待神对日本的审判、处置, 而是毫不留情地以公义的快刀, 斩日本政制乱七八糟的乱麻, 把日本独裁专制的宪法彻底改变为(体现基督平等、博爱的)民主宪法, 使日本人民能从此世世代代生活在民主自由之中--这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对战争中的敌国及敌国人民的“大爱”的鲜明例子。
基督徒为主体的美军(及其他一些西方国家及非西方国家的军队)在韩战、越战、伊战、阿富汗战....为自己国家和世界的安全及和平、 为对方国家人民的自由英勇无畏地牺牲, 也体现了基督精神的 "大爱"。由于美国(及其他一些国家)及其本国军人及民众的战斗、牺牲, 南韩得以保持自由, 伊拉克和阿富汗则从制度为中世纪式的国家跃进到民主自由制度的国家(其民主正在不断完善之中)。 成为已较稳定的民主国家的伊拉克--美国及多国联军在中东竖起的民主自由的旗帜--感召、引发了中东的 "茉莉花革命", 扩展了世界的民主制度, 进一步体现了基督对世人的爱。当年经济濒于破产、其社会制度令人不悦的中国和越南,几十年来, 在欧美日及其他国家以及台湾、香港的资金、技术、人材等各方面的帮助和支援下,经济得以挽救,继而取得成就不菲的发展, 也体现了人类的爱和宽容。
中国国内外民众争取祖国民主自由的民主运动,不但是对国家和人民的爱, 也客观上包括了对六四屠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当权阶层的爱。 因为, 君不见, 王薄事件揭示了中国当今的制度不但对老百姓不公, 对当权者也是不安全的--当权者也许可以得意、富贵、权倾一时,但是, 在没有法治的独裁专制的制度下, 统治阶层内明争暗斗、你虞我诈, 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谁能担保他自己明天不会悲惨地倒台、死去? 只有中国实现民主自由, 才能保障他们及子子孙孙享有永远的安康。所以,中国的民主运动也有着对当今独裁专制的统治阶层的爱。
“爱”不是言语,不是思想,是付出。柴玲引用的圣经句子说得好:“爱里没有惧怕”。长期以来,中国国内外民运人士不惧、不吝付出巨大的血汗和牺牲, 他们对祖国和人民的爱正推动着中国历史车轮的前进。
柴玲能够理解在她眼中不懂“宽恕之道”、没爱心(或爱心不够?)的中国国内外民运人士对祖国的这份大爱吗?
虽然柴玲的声明满纸“爱”字, 但读她的信的人却感受不到爱的气息, 因为信中只有她滔滔的爱的论述, 只有她宣告自己因宽恕“敌人”而得到“无比的平安和喜乐”和“心里的和平”的喜悦的文字, 却没有丝毫对二十三年来每时每刻都处于悲痛中的六四受害者表示关爱和抚慰的言语。 其宽恕声明的发表是在“六四”二十三周年之际, 是眼泪未干的天安门母亲、父亲倍感伤心之时, 是他们看不到儿女沉冤得雪而一个又一个地含悲含愤而死之时, 是一个在被二十三年的丧子巨痛煎熬得无法再支持下去的死难学生的父亲自杀之时……,柴玲难道不知道她的行为是在六四受难者和难属们的伤口上撒盐吗?明知也要这样做?“凡你们所作的都要凭爱心而作。”(哥林多前书16:14)她的“爱心”在哪里?
三、 柴玲的宽恕声明显示了她对强者、当权者的“爱的倾斜”。 不知道她有否受一些受渗透或对神的旨意认识较浅薄的华人教会(国内外均有)强调的 "要顺服于在上有权柄的, 因为他们的权柄是神所赐的"的说教的影响。
是的, 圣经的“罗马书”中确实有意思大概如此的句子, 但是, 人们不应该片面地理解, 从而把基督教曲解、丑化为教导人顺服于世上任何统治者的宗教, 而应全面地理解整本圣经的教训。
1) 人们应看看耶稣和使徒们的言行、身教。
耶稣本身就是不顺服于统治者的人, 他逆统治者、上层人士的意愿、喜好, 到处宣讲他们不喜欢的上帝真道。他温柔谦卑又刚正顽强, 为宣传真理、辨明道理常与法利赛人、文士唇枪舌剑, 从不退缩……。他要以上帝的真道改造世界, 使 "天父的国降临"到人世,使 "天父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他是一位勇敢的真理斗士,而不是顺服于统治者的绵羊, 因此统治集团的人不喜欢他。 若他顺服, 愿意按统治者的意愿说话、做事, 他便不会被处死。
《使徒行传》记载, 使徒彼得和约翰等因到处宣讲耶稣的故事, 宣扬耶稣的大能和救恩, 呼召人们悔改, 惹恼了大祭司、官长、长老和文士, 他们禁止彼得等使徒以耶稣的名讲论或教导人, 但彼得他们坚持他们所作的, 彼得和约翰说: "听从你们, 不听从上帝, 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 你们自己判断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我们不能不说。"(使徒行传4:19-20)
大祭司他们后来把彼得他们抓了。大祭司对彼得他们说:"我们不是严严地禁止你们,不可奉这名教导人吗?....."彼得和众使徒回答:"我们必须顺从上帝, 胜于顺从人。(也有译为‘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5:28-29)
耶稣和使徒们就是这样地言传身教, 告诉人们基督真道绝非要人们无原则地顺服于任何的当权者、统治者; 人们应顺服的是上帝,而不是人。此外, 圣经还说 “……我们也讲智慧。但不是这世上的智慧,也不是这世上有权有位、将要败亡之人的智慧。” (哥林多前书 2:6)
在清末, 正是凭着 “上帝比俗世的权柄更超越”、要在中国建立自由、平等的上帝之国的信念,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一群中国基督徒革命者摆脱了中国几千年 “忠君”观念, “首先”举起被视为 “大逆不道”的革命义旗, 推翻满清, 建立亚洲第一个共和国。
2) 上帝对世上的统治者是有制约、有要求的。
诗篇第82篇(圣经和合本修订版)说:上帝站立在神圣的会中(圣经和合本的句子是’在有权力者的会中’) /在诸神中施行审判。/你们审判不秉公义, /抬举恶人的脸面, 要到几时呢?/当为贫寒的人和孤儿伸冤,/为困苦和穷乏的人施行公义。/当保护贫寒和贫穷的人,/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他们愚昧, 他们无知,(和合本:’你们仍不知道, 也不明白’), 在黑暗中走来走去,/地的根基都摇动了。/我曾说: “你们是诸神,/ 都是至高者的儿子。/然而,你们要死去, 与世人一样, /要仆倒, 像任何一位王子一般。”(诗篇82:1-7)
从以上经文可看到, 上帝既然说那些“审判不秉公义, 抬举恶人的脸面”、 “在黑暗中走来走去” 的“有权力者”该 “死去”、 “仆倒” , 那么, 很容易明白, 那些自己身为“恶人”的“有权力者”不是更应该“死去”、“仆倒”吗?所以, 圣经某些句子中所说的拥有上帝所赐的权柄的“有权力者”、 “君王”, 绝不是本身就是“恶人”的人, 看来, 这个“潜在的定义”必须要弄清。
拥有圣经所说的“上帝所赐权柄”的“君王”、“在上有权柄的”虽本身不是 “恶人”, 但也是凡人, 当然也会犯错, 所以, 圣经也指示: “现在,你们君王应当省悟!你们世上的审判官该受管教!”(诗篇2:10) ……
虽然本人对圣经的学习仍很不足够, 认识仍很肤浅, 但我还是要说, 学习圣经是不能似是而非, 不能当"差不多先生"的。我们 ”当用各样的智慧, 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歌罗西书3:16), 但是, 对于所学的道理, 必须认真地思考, 因为 "你们要谨慎, 免得有人用他的哲学和虚空的废话, 不照着基督, 而是照人间的传统和世上粗浅的学说, 把你们掳去。"(歌罗西书2:8)
转自右派网:试谈宽恕、爱和 “顺服”--从柴玲的宽恕声明谈起(上)
试谈宽恕、爱和 “顺服”--从柴玲的宽恕声明谈起(下)
Friday, April 13, 2012
洪予健牧师:从基督信仰看专制统治与国民素质的因果之谜
从基督信仰看:专制统治与国民素质的因果之谜
洪予健牧师(首刊于《真理报》加西版2012年4月号)
引言
世界上实行专制独裁的政府,如今大多被推翻,改为民主制度,例如阿拉伯国家伊拉克、利比亚和埃及等,剩下的要么声名狼藉,例如朝鲜、伊朗,要么粉饰化妆,例如中国政府。如今独裁专制的理论皆都破产,公开赞美独裁专制的陆续销声匿迹,感谢神!
但为什么专制独裁仍得以在中国等国家中维持呢?
近年来网络言论中流行的“国民素质论”认为,在专制国家中,国民素质特别差,一旦实行民主,国民得着自由,就会各行其是,导致天下大乱。
爱国愤青为中国的一切叫好,歌颂中国政府养活了世界上最多的人口,反日雠美,鼓吹踏平台湾,却单单在回答“为什么不能施行民主制度呢?”这个问题时,就突然谦卑下来,承认中国人素质不好,所以不能实行民主制度。在国民素质这一最重要的国家标志上居然自认差劣,他们这不是狠狠地自打嘴巴吗?
那为什么专制国家国民的素质就差了呢?这到底是低素质的国民需要专制统治,还是专制统治本身败坏了国民的素质呢?
作为得着上帝真理启示,又担负归正文化使命的基督徒,当如何看这种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因果关系呢?
我们知道,先有人而后有制度,制度由人定出并执行。而基督徒知道,人的罪性和败坏是一切邪恶的根源,所以也是邪恶的独裁专制制度的根源;基督徒同样相信,上帝的福音能从罪恶中拯救人,打破罪人造成的罪恶制度,打断人在罪性和败坏中的恶性循环。
一、专制统治和国民素质的定义
1.专制统治的定义
最早对政权组织方式,也就是政体作出研究分类的是柏拉图,他推崇贵族政体,反对以多数人的名义实行暴民统治(他称为“Democracy”,而现代民主制度的定义则完全不同),因其导致独裁专制政体。
亚里士多德不以政体的形式,而以政体的效能判别其好坏。君主政体(monarchy)、贵族政体(Aristocracy)和共和政体(Polity)都能造福人民,但也可以变种为危害人民的暴君统治(Tyranny)、寡头统治(Oligarchy)和民粹统治(Democracy)。
维基百科对极权统治的定义:某人、某政党或特定群体以独裁的方式垄断政权。一切决策、政治权力、概念的定义、经济政策皆由独裁者所掌控,没有第二人或是其它群体(如政党、民间团体等)可以分享其权力,例如:法西斯极权、共产极权。在此政体中,政府当局行使绝对与集中之权力,控制人民生活的所有层面,掌控每一个体,压迫扼杀政治以及文化上与政府不一致的意见和言论。
当年毛泽东写下《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把民主和专政混合在一起,宣传共产党代表了先进阶级,也代表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党管一切就成了人民管一切,一党专政就成了民主,越专政,就越民主,而在党内他又成了“一句顶一万句”的绝对权威。这样,他把原来对立的两者,用“辩证法”统一起来,使民主和专政变为他个人极权统治得心应手的工具,结果造成国家和人民的巨大灾难,远超过斯大林和希特勒。
本文中的“专制统治”则指政教合一的极权统治(Totalitarianism),它垄断一切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不但掌控行政权力,而且掌控思想意识;不但掌控行政权力,统治俗世社会,而且掌控思想意识,做灵性信仰的主宰,直接与上帝对抗。
2.国民素质的定义
互动百科定义:国民素质指国家公民的素质,直接用来评价国家的好坏。
中国官方则宣传,国民素质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一般而言,国民素质包括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健康素质、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中科院《中国现代化报告2006》)
但广大网民议论“国民素质”时则最关心国民的基本操守和教养,例如公民的独立意识、公德心、羞耻感、诚实守信、尊重礼让、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注重卫生,等等。
历史上,中外先贤对品格道德都有说法,希腊柏拉图提出人的四项美德为节制、勇敢、智能和正义,亚里士多德加上高贵、慷慨、友谊和自尊;中国儒家则有四维“礼义廉耻”和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
基督徒相信,人无法认识何为善,也不能行出善来 (弥迦书6:8)。人只有得着基督的十字架宝血拯救,将一生交给圣灵引导,才可使生命丰盛,结出圣灵的果子——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和节制(加拉太书 5:22-23)。
二.犯罪悖逆的民众迎来了专制统治的苦果
1.世人应当思考的问题
没有人愿意自己的合理权益被剥夺,生活在专制统治之下。只要有可能,人都向往过自主自在的生活。
奇怪的是,纵观历史,除了在古希腊的雅典城邦中短暂地出现过贵族式的民主形式外,传统的人类社会都是专制社会,人民的自由和利益都深受其害。
2.罪人的困境与难题
没有人知道,世上第一个专制统治的社会是如何建立的。该隐很可能成了最早的专制统治者。(创4:16-17)
当罪人要求自主而反叛上帝时,便陷入挣扎求存,苦无出路的困境中。若人人都自行作主,那么人类就无法一同过有秩序的和平生活。而若要言行有规范、生活有秩序,那么规范、法则由谁来决定?谁下命令?谁来监督?由于人都一样,天然不服他人管束而导致权力合法性必然缺失,而罪性驱使每人都想占有和控制他人,争夺权柄,于是“暴力争战,成王败寇”成了出路。
毛泽东的名言“枪秆子里面出政权”,很好地诠释了中国漫长的专制历史。确实,无数次改朝换代,改变的只是当皇帝的人,却没有改变专制独裁制度。
3.罪人因着偶像崇拜,自愿放弃权利,接受专制统治
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放弃上帝长子身份,从而背叛上帝,与世界合流。以色列众长老对撒母耳说:“现在求你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像列国一样”。当耶和华神警告以色列人必为立王而后悔时,他们竟不听,“那时你们必因所选的王哀求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百姓竟不肯听撒母耳的话,说:‘不然。我们定要一个王治理我们, 使我们像列国一样,有王治理我们,统领我们,为我们争战。’”(撒上8:18-20)
近代德国人再次演绎了这段故事,他们立希特勒为偶像,用选票将他领导的纳粹党(国家社会主义党)选为国会第一大党,使他实施法西斯独裁统治,为世界也为德国带来巨大灾难。
三.专制统治使国民素质更遭摧残
1.政教合一的极权国家,必定对抗基督福音,阻挡国人认识真神,敬拜上帝。极权政体自诩掌握真理,扮演无所不能的上帝,不但在政治上压制国民的权利,更在思想上改造并掌控国民。
由此,极权政体对基督教要么收买控制,要么逼迫封杀。
2.维持极权统治的两大手段
毛泽东说:“枪秆子,笔秆子,夺取政权靠这两秆子,巩固政权也靠这两秆子”,这是以暴力加谎言维持极权的典型宣言,无时无刻不在摧毁人的勇敢和诚实,毒害心灵,逼迫人民整体性放弃道德操守,背叛真理圣洁,走向堕落败坏。
过去,专制统治者直接撒谎,公开宣称专制是最美好的制度,德国法西斯如此,苏联共产党如此,改革开放前的中共亦如此。
如今在普世民主大潮中,许多专制统治垮台了。中国极权制度虽然本质不变,依然奉行“四个坚持”,但为维持专制统治的说法则改变了,“国民素质不适合民主制度的国情论”就是其一。
3.专制政体为了巩固统治,必然教育国民忠党爱国,鼓吹仇恨,树立外敌,并操练国民“为着目的,不择手段”,令国民怯懦不敢反抗暴政,为了自保撒谎告密,急功近利,虚假夸大。
4.专制政体因不受监督和制衡,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罪人的罪性更加泛滥无际。官场一片贪腐,官员成为最广泛最高危的犯罪群体。为商的坑蒙拐骗,学界抄袭剽窃成风,国民素质江河日下,堕落败坏,人人均如酱缸之蛆,难以幸免。
专制政体令国民素质大规模败坏,令人性极度扭曲,最惊心动魄的例子,莫过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德军与日本皇军的表现了,纳粹军队理直气壮地大规模屠杀犹太人,并用焚化炉成批地焚烧犹太人;日本侵略军在中国大规模奸淫烧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人们绝难将这些滔天罪恶与德国、日本当今优秀的国民素质联系起来。
四.百年回顾中国,精英的仿徨与反思
近期凤凰网历史频道推出专题《寻找国民素质失落之因》,不寻常地连续用三个“不”来否定国人一百年来拯救中国的一切努力,却未能指出真正的出路。
该专题阐明,第一“好文化,制造不出来”,从国外许多地方相继出现“不要随地吐痰”“便后冲水”等中文警戒语,提醒出游外国的中国人遵守基本文明道德,来证明世界对中国的印象从“礼仪之邦”到“丑陋的中国人”。
第二“好道德,规划不出来”。近年来社会乱象纷呈,民工屡遭欠薪,杨白劳重现社会,为牟利不良企业置公众健康安全于不顾,知识精英纷纷剽窃抄袭,天下文章一大抄等等,证明了当代中国社会道德沦丧,诚信崩溃,由政府掌管意识形态彻底失败。
第三“好社会,设计不出来”,过去百年中,梁启超、胡适、鲁迅等知识分子针对中国人低下的国民素质,写下无数文章分析批判,希望唤醒国人;蒋介石推行“新生活”运动,希望恢复提高国民道德水平;共产党后来进行无数运动,试图大规模改造国民性,从政治到经济、到文化全面“革命”却导致全面破坏,到文革时社会混乱人性,颠倒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凤凰网网友响应热烈,以下是部份摘录:
“是谁让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集体钻进了钱眼?到头来必然自食其果!”
“ 官风正则民心纯朴,官风不正则民心淫邪。走后门说谎话搞鬼计可以成事,讲真话做实事光明正大却办不了事,是这个特色社会的现实。”
“我们国民素质差的根源是‘奴化教育’,它培养的不是平等自由的公民,而是听话的奴才。”
“ 若一个国家和民族,谁流氓,谁就成功,谁就活得滋润时,国民素质低下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 没有信仰的民族是不可想象的。”
从中国历史和现状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背弃神的国度中,人被自己的罪性牢牢捆绑,陷在专制独裁的泥潭中越挣扎,越沉沦败坏,完全无法自救。
五.中国的出路在于归回上帝
专制制度的国民素质低落确与专制统治有关,这不但不应成为继续实行专制统治的借口,相反是尽快终结专制制度最重要的理由。正如网友所指出的那样,因为专制制度汰优保劣,掌控权力的官僚集团因缺乏监督而滥权腐败成素质最差的国民,示范并鼓动全体国民败坏堕落,成为国民素质低下的最大根源。
中国历史上的众多朝代,往往是朝廷贪得无厌而横征暴敛,引起民众暴力反抗,摧毁旧朝廷,建立新朝廷,慢慢又重复前朝的路子,被新的暴力所推翻,建立新的暴政,周而复始。我们看到,反抗者消灭的只是运作旧暴政专制的人马,成功后则自己马上成为新的独裁统治者,继续实行专制独裁制度,这是国民素质最需要改善的地方,决定能否打破国民素质差与专制独裁两者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
百年来,不少中国人努力改善国民素质,但堕落最大的恰恰是国民素质。所有人为的努力都失败了,只要专制制度存在一天,国民素质就难有机会改善。
现代意义的民主社会,1688年发端于英国的光荣革命,其《信仰自由宣言与权利宣言》确立了政教分离与法治权威的原则,国王的权力不但被限定在管理俗世社会,不能主宰宗教信仰,而且国王必须受宪法约束并按宪法治理国家。这些理念到了美国立国时成为了宪法的基础,建成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现代民主政体。国会虽拥有立法权,但也不得立法设立国教,只能立法保障信仰自由,否则便是违宪。
现代民主制度深刻洞悉人的罪性,在缺乏神至高权柄的俗世社会把权力一分为三,分属政府议会和选民。议会议员由选民选出,负责立法,监督政府;选民选择政党运作政府;而政府依法行政,管理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大爷”,也不是“孙子”,而是以契约作基础,互相立约,互相监督,互相制衡,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和义务。这是基督教对世界的巨大贡献,彰显了上帝的慈爱与公义,彰显了上帝的荣耀。
虽然当今世界的民主大潮推倒了许多专制统治,证明专制统治可在短期内被推翻。但要建立真正的民主政体,提高全体国民的素质却是长路漫漫。要建立现代民主政体并维持健康运作,唯靠耶稣基督的大能,唯靠人民广泛传播和认同信仰真理。
圣经的箴言指出:“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邦国因有罪恶,君王多更换,因有聪明知识的人,国必长存。”“王借公平,使国坚定,索要贿赂,使国倾败。”“君王要听谎言,一切臣仆都是奸恶。”“没有异象,民就放肆;唯遵守律法的,便为有福。”
这些经文启示了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如果国家制度公义而领导人聪明有知识,则国家和人民都有幸福;反之则国家制度败坏,领导人败坏,人民必深陷羞辱之中。同时箴言也揭示,人民的放肆和败坏,同样导致罪恶。基督徒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天国的国民,也是世上的公民,对国家的公义和罪恶,基督徒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基督徒相信,敬畏耶和华是聪明和智能的开始,我们求神祝福中国和中国人民,祝福基督徒成为国家中聪明有知识的人。
我们向神祈祷:中国,首要的并非是急速实行民主的政体,也非一厢情愿地“改造”国民素质,而是传播圣经福音,让神的大能和慈爱令国人信仰耶稣基督。因为国人若不认识耶稣,就无从寻得道路,就无从认识真理,就无从得救成为新人,遑论改善素质。
“罪恶是人民的羞辱”,更是基督徒的羞辱。但愿神使中国教会担当公义,正视中华民族的苦难,向社会发出神的声音,真理的声音,与罪恶抗争,早日结束专制独裁制度,早日结束人民的苦难。
求主使福音在中华大地得以自由传播,求主使中国教会带给中国社会荣耀的见证。(李劲敏整理)
洪予健牧师(首刊于《真理报》加西版2012年4月号)
引言
世界上实行专制独裁的政府,如今大多被推翻,改为民主制度,例如阿拉伯国家伊拉克、利比亚和埃及等,剩下的要么声名狼藉,例如朝鲜、伊朗,要么粉饰化妆,例如中国政府。如今独裁专制的理论皆都破产,公开赞美独裁专制的陆续销声匿迹,感谢神!
但为什么专制独裁仍得以在中国等国家中维持呢?
近年来网络言论中流行的“国民素质论”认为,在专制国家中,国民素质特别差,一旦实行民主,国民得着自由,就会各行其是,导致天下大乱。
爱国愤青为中国的一切叫好,歌颂中国政府养活了世界上最多的人口,反日雠美,鼓吹踏平台湾,却单单在回答“为什么不能施行民主制度呢?”这个问题时,就突然谦卑下来,承认中国人素质不好,所以不能实行民主制度。在国民素质这一最重要的国家标志上居然自认差劣,他们这不是狠狠地自打嘴巴吗?
那为什么专制国家国民的素质就差了呢?这到底是低素质的国民需要专制统治,还是专制统治本身败坏了国民的素质呢?
作为得着上帝真理启示,又担负归正文化使命的基督徒,当如何看这种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因果关系呢?
我们知道,先有人而后有制度,制度由人定出并执行。而基督徒知道,人的罪性和败坏是一切邪恶的根源,所以也是邪恶的独裁专制制度的根源;基督徒同样相信,上帝的福音能从罪恶中拯救人,打破罪人造成的罪恶制度,打断人在罪性和败坏中的恶性循环。
一、专制统治和国民素质的定义
1.专制统治的定义
最早对政权组织方式,也就是政体作出研究分类的是柏拉图,他推崇贵族政体,反对以多数人的名义实行暴民统治(他称为“Democracy”,而现代民主制度的定义则完全不同),因其导致独裁专制政体。
亚里士多德不以政体的形式,而以政体的效能判别其好坏。君主政体(monarchy)、贵族政体(Aristocracy)和共和政体(Polity)都能造福人民,但也可以变种为危害人民的暴君统治(Tyranny)、寡头统治(Oligarchy)和民粹统治(Democracy)。
维基百科对极权统治的定义:某人、某政党或特定群体以独裁的方式垄断政权。一切决策、政治权力、概念的定义、经济政策皆由独裁者所掌控,没有第二人或是其它群体(如政党、民间团体等)可以分享其权力,例如:法西斯极权、共产极权。在此政体中,政府当局行使绝对与集中之权力,控制人民生活的所有层面,掌控每一个体,压迫扼杀政治以及文化上与政府不一致的意见和言论。
当年毛泽东写下《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把民主和专政混合在一起,宣传共产党代表了先进阶级,也代表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党管一切就成了人民管一切,一党专政就成了民主,越专政,就越民主,而在党内他又成了“一句顶一万句”的绝对权威。这样,他把原来对立的两者,用“辩证法”统一起来,使民主和专政变为他个人极权统治得心应手的工具,结果造成国家和人民的巨大灾难,远超过斯大林和希特勒。
本文中的“专制统治”则指政教合一的极权统治(Totalitarianism),它垄断一切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不但掌控行政权力,而且掌控思想意识;不但掌控行政权力,统治俗世社会,而且掌控思想意识,做灵性信仰的主宰,直接与上帝对抗。
2.国民素质的定义
互动百科定义:国民素质指国家公民的素质,直接用来评价国家的好坏。
中国官方则宣传,国民素质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一般而言,国民素质包括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健康素质、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中科院《中国现代化报告2006》)
但广大网民议论“国民素质”时则最关心国民的基本操守和教养,例如公民的独立意识、公德心、羞耻感、诚实守信、尊重礼让、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注重卫生,等等。
历史上,中外先贤对品格道德都有说法,希腊柏拉图提出人的四项美德为节制、勇敢、智能和正义,亚里士多德加上高贵、慷慨、友谊和自尊;中国儒家则有四维“礼义廉耻”和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
基督徒相信,人无法认识何为善,也不能行出善来 (弥迦书6:8)。人只有得着基督的十字架宝血拯救,将一生交给圣灵引导,才可使生命丰盛,结出圣灵的果子——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和节制(加拉太书 5:22-23)。
二.犯罪悖逆的民众迎来了专制统治的苦果
1.世人应当思考的问题
没有人愿意自己的合理权益被剥夺,生活在专制统治之下。只要有可能,人都向往过自主自在的生活。
奇怪的是,纵观历史,除了在古希腊的雅典城邦中短暂地出现过贵族式的民主形式外,传统的人类社会都是专制社会,人民的自由和利益都深受其害。
2.罪人的困境与难题
没有人知道,世上第一个专制统治的社会是如何建立的。该隐很可能成了最早的专制统治者。(创4:16-17)
当罪人要求自主而反叛上帝时,便陷入挣扎求存,苦无出路的困境中。若人人都自行作主,那么人类就无法一同过有秩序的和平生活。而若要言行有规范、生活有秩序,那么规范、法则由谁来决定?谁下命令?谁来监督?由于人都一样,天然不服他人管束而导致权力合法性必然缺失,而罪性驱使每人都想占有和控制他人,争夺权柄,于是“暴力争战,成王败寇”成了出路。
毛泽东的名言“枪秆子里面出政权”,很好地诠释了中国漫长的专制历史。确实,无数次改朝换代,改变的只是当皇帝的人,却没有改变专制独裁制度。
3.罪人因着偶像崇拜,自愿放弃权利,接受专制统治
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放弃上帝长子身份,从而背叛上帝,与世界合流。以色列众长老对撒母耳说:“现在求你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像列国一样”。当耶和华神警告以色列人必为立王而后悔时,他们竟不听,“那时你们必因所选的王哀求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百姓竟不肯听撒母耳的话,说:‘不然。我们定要一个王治理我们, 使我们像列国一样,有王治理我们,统领我们,为我们争战。’”(撒上8:18-20)
近代德国人再次演绎了这段故事,他们立希特勒为偶像,用选票将他领导的纳粹党(国家社会主义党)选为国会第一大党,使他实施法西斯独裁统治,为世界也为德国带来巨大灾难。
三.专制统治使国民素质更遭摧残
1.政教合一的极权国家,必定对抗基督福音,阻挡国人认识真神,敬拜上帝。极权政体自诩掌握真理,扮演无所不能的上帝,不但在政治上压制国民的权利,更在思想上改造并掌控国民。
由此,极权政体对基督教要么收买控制,要么逼迫封杀。
2.维持极权统治的两大手段
毛泽东说:“枪秆子,笔秆子,夺取政权靠这两秆子,巩固政权也靠这两秆子”,这是以暴力加谎言维持极权的典型宣言,无时无刻不在摧毁人的勇敢和诚实,毒害心灵,逼迫人民整体性放弃道德操守,背叛真理圣洁,走向堕落败坏。
过去,专制统治者直接撒谎,公开宣称专制是最美好的制度,德国法西斯如此,苏联共产党如此,改革开放前的中共亦如此。
如今在普世民主大潮中,许多专制统治垮台了。中国极权制度虽然本质不变,依然奉行“四个坚持”,但为维持专制统治的说法则改变了,“国民素质不适合民主制度的国情论”就是其一。
3.专制政体为了巩固统治,必然教育国民忠党爱国,鼓吹仇恨,树立外敌,并操练国民“为着目的,不择手段”,令国民怯懦不敢反抗暴政,为了自保撒谎告密,急功近利,虚假夸大。
4.专制政体因不受监督和制衡,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罪人的罪性更加泛滥无际。官场一片贪腐,官员成为最广泛最高危的犯罪群体。为商的坑蒙拐骗,学界抄袭剽窃成风,国民素质江河日下,堕落败坏,人人均如酱缸之蛆,难以幸免。
专制政体令国民素质大规模败坏,令人性极度扭曲,最惊心动魄的例子,莫过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德军与日本皇军的表现了,纳粹军队理直气壮地大规模屠杀犹太人,并用焚化炉成批地焚烧犹太人;日本侵略军在中国大规模奸淫烧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人们绝难将这些滔天罪恶与德国、日本当今优秀的国民素质联系起来。
四.百年回顾中国,精英的仿徨与反思
近期凤凰网历史频道推出专题《寻找国民素质失落之因》,不寻常地连续用三个“不”来否定国人一百年来拯救中国的一切努力,却未能指出真正的出路。
该专题阐明,第一“好文化,制造不出来”,从国外许多地方相继出现“不要随地吐痰”“便后冲水”等中文警戒语,提醒出游外国的中国人遵守基本文明道德,来证明世界对中国的印象从“礼仪之邦”到“丑陋的中国人”。
第二“好道德,规划不出来”。近年来社会乱象纷呈,民工屡遭欠薪,杨白劳重现社会,为牟利不良企业置公众健康安全于不顾,知识精英纷纷剽窃抄袭,天下文章一大抄等等,证明了当代中国社会道德沦丧,诚信崩溃,由政府掌管意识形态彻底失败。
第三“好社会,设计不出来”,过去百年中,梁启超、胡适、鲁迅等知识分子针对中国人低下的国民素质,写下无数文章分析批判,希望唤醒国人;蒋介石推行“新生活”运动,希望恢复提高国民道德水平;共产党后来进行无数运动,试图大规模改造国民性,从政治到经济、到文化全面“革命”却导致全面破坏,到文革时社会混乱人性,颠倒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凤凰网网友响应热烈,以下是部份摘录:
“是谁让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集体钻进了钱眼?到头来必然自食其果!”
“ 官风正则民心纯朴,官风不正则民心淫邪。走后门说谎话搞鬼计可以成事,讲真话做实事光明正大却办不了事,是这个特色社会的现实。”
“我们国民素质差的根源是‘奴化教育’,它培养的不是平等自由的公民,而是听话的奴才。”
“ 若一个国家和民族,谁流氓,谁就成功,谁就活得滋润时,国民素质低下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 没有信仰的民族是不可想象的。”
从中国历史和现状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背弃神的国度中,人被自己的罪性牢牢捆绑,陷在专制独裁的泥潭中越挣扎,越沉沦败坏,完全无法自救。
五.中国的出路在于归回上帝
专制制度的国民素质低落确与专制统治有关,这不但不应成为继续实行专制统治的借口,相反是尽快终结专制制度最重要的理由。正如网友所指出的那样,因为专制制度汰优保劣,掌控权力的官僚集团因缺乏监督而滥权腐败成素质最差的国民,示范并鼓动全体国民败坏堕落,成为国民素质低下的最大根源。
中国历史上的众多朝代,往往是朝廷贪得无厌而横征暴敛,引起民众暴力反抗,摧毁旧朝廷,建立新朝廷,慢慢又重复前朝的路子,被新的暴力所推翻,建立新的暴政,周而复始。我们看到,反抗者消灭的只是运作旧暴政专制的人马,成功后则自己马上成为新的独裁统治者,继续实行专制独裁制度,这是国民素质最需要改善的地方,决定能否打破国民素质差与专制独裁两者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
百年来,不少中国人努力改善国民素质,但堕落最大的恰恰是国民素质。所有人为的努力都失败了,只要专制制度存在一天,国民素质就难有机会改善。
现代意义的民主社会,1688年发端于英国的光荣革命,其《信仰自由宣言与权利宣言》确立了政教分离与法治权威的原则,国王的权力不但被限定在管理俗世社会,不能主宰宗教信仰,而且国王必须受宪法约束并按宪法治理国家。这些理念到了美国立国时成为了宪法的基础,建成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现代民主政体。国会虽拥有立法权,但也不得立法设立国教,只能立法保障信仰自由,否则便是违宪。
现代民主制度深刻洞悉人的罪性,在缺乏神至高权柄的俗世社会把权力一分为三,分属政府议会和选民。议会议员由选民选出,负责立法,监督政府;选民选择政党运作政府;而政府依法行政,管理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大爷”,也不是“孙子”,而是以契约作基础,互相立约,互相监督,互相制衡,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和义务。这是基督教对世界的巨大贡献,彰显了上帝的慈爱与公义,彰显了上帝的荣耀。
虽然当今世界的民主大潮推倒了许多专制统治,证明专制统治可在短期内被推翻。但要建立真正的民主政体,提高全体国民的素质却是长路漫漫。要建立现代民主政体并维持健康运作,唯靠耶稣基督的大能,唯靠人民广泛传播和认同信仰真理。
圣经的箴言指出:“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邦国因有罪恶,君王多更换,因有聪明知识的人,国必长存。”“王借公平,使国坚定,索要贿赂,使国倾败。”“君王要听谎言,一切臣仆都是奸恶。”“没有异象,民就放肆;唯遵守律法的,便为有福。”
这些经文启示了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如果国家制度公义而领导人聪明有知识,则国家和人民都有幸福;反之则国家制度败坏,领导人败坏,人民必深陷羞辱之中。同时箴言也揭示,人民的放肆和败坏,同样导致罪恶。基督徒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天国的国民,也是世上的公民,对国家的公义和罪恶,基督徒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基督徒相信,敬畏耶和华是聪明和智能的开始,我们求神祝福中国和中国人民,祝福基督徒成为国家中聪明有知识的人。
我们向神祈祷:中国,首要的并非是急速实行民主的政体,也非一厢情愿地“改造”国民素质,而是传播圣经福音,让神的大能和慈爱令国人信仰耶稣基督。因为国人若不认识耶稣,就无从寻得道路,就无从认识真理,就无从得救成为新人,遑论改善素质。
“罪恶是人民的羞辱”,更是基督徒的羞辱。但愿神使中国教会担当公义,正视中华民族的苦难,向社会发出神的声音,真理的声音,与罪恶抗争,早日结束专制独裁制度,早日结束人民的苦难。
求主使福音在中华大地得以自由传播,求主使中国教会带给中国社会荣耀的见证。(李劲敏整理)
Sunday, April 1, 2012
[转帖]旧约圣经各卷导读
一. 创世记
创世纪的书名在希伯来语中意思是“起初”,英文“GENESIS”是由LXX的希腊文而来。
作者:摩西
1. 在埃及王宫中学了埃及人的一切学问:徒7:22;
2. 与神面对面说话:出33:11;
3. 五经内证:出17:14;24:4;34:27;民33:1-2;申31:9;
4. 旧约内证:书1:7-8;士3:4;王上2:3;王下14:6;等;
5. 新约主耶稣引证:太5:17-18;19:3-8;可7:10;约5:46-47;
6. 新约保罗引证:徒28:23。
时间:约1420B C
地点:西乃山鹿之旷野
目的:提供神拣选以色列作为自己子民的历史背景,陈述以色列民族在神救恩计划中的历史地位。
主旨:万物起源及以色列民族的开始。
纲要:四件事,四个人
A. 太古时期(1-11章)
1. 创造(1-2)
2. 堕落(3-5)
3. 洪水(6-9)
4. 巴别塔(10-11)
B. 先祖时期(12-50)
1. 亚伯拉罕(12-23)
2. 以撒(24-26)
3. 雅各(27-36)
4. 约瑟(37-50)
创世纪中的开始: 创世纪中的第一:
世界的开始 第一个男人
人类的开始 第一个女人
罪恶的开始 第一个家庭
文化的开始 第一起谋杀
邦国的开始 第一次死亡
救赎的开始 第一次醉酒
I 太古时期
一. 创造
(一)神的创造
“起初神创造天地。”(创 1:1)
A. 是自有永有的:创1:1;启1:8;
B. 世界有起始与结束:赛46:10;彼后3:10;
C. 神创造万物:诗 33:9;来11:3,约1:1-3;西1:16;
D. 神创造的完全:诗89:11;
E. 神透过创造彰显他自己:
秩序;权柄,能力,荣耀,智慧,慈爱
二. 堕落(创3:1-24;4-5)
1. 罪的开始(3:1-6);参太4:1-11。
“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约一2:16)。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4:4)。
“我知道我向你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灾祸的意念,要叫你们末后有指望”(耶29:11)。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麽”(罗8:32)?
2. 罪的后果(3:7-13)
羞耻,遮盖,躲避,害怕,推诿,疏远。
3. 罪的审判(3:14-19)
1) 对蛇的审判:“耶和华神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创3:14)。
2) 对撒旦的审判:“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3:15)。
3) 对女人的审判:“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3:16)。
4) 对男人的审判:“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7;19)。
5) 对全人类的审判:“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创3:17;19)。
6) 对整个受造物的审判:“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创3:17-18);这最后一个审判,在新约圣京中更加明显:“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罗8:22)。
4. 罪的救赎 (3:15;20-24)
神公义中的恩典
后裔:(3:15;20)
衣服:(3:21)
死之恩:(3:22-24)
指向基督:(3:15)
应用:神信实;撒但攻击,基督徒的征战与得胜。
5. 该隐与亚伯(创4;来11:4;12:24;罗12:1;犹11;约一3:12;撒上16:7)
6. 塞特的家谱(创5)
三. 洪水(创6-9)
挪亚与方舟(创6-9;参:彼前3:20;彼后2:5;太24:37-39;彼后3:7-10):
普世洪水可信吗?
方舟有多大?
造多长时间?
挪亚方舟的启示:基督救恩的预表;信徒信心的榜样!
四. 邦国(创10-11)
1. 列国志(10章)
2. 巴别塔事件(11:1-9)
3. 从闪到亚伯兰的家谱(11:10-32)
II 先祖时期
一.亚伯拉罕(12:1-23:20)
1.亚伯拉罕蒙召(12:1-9)
亚伯拉罕之约(12:1-3;13:14-17; 15:1-7; 18-21; 17:1-8)
2.亚伯拉罕下埃及(12:10-20)
3.亚伯拉罕与罗得分离(13)
4.亚伯拉罕救罗得(14)
5.神与亚伯拉罕立约(15):UNCONDITIONAL
6.亚伯拉罕小信娶夏甲(16)
7.神坚定与亚伯拉罕的约(17)
8.所多马与蛾摩拉的毁灭(18-19)
9.亚伯拉罕的软弱(20)
10 以撒出生(21)
11 亚伯拉罕献以撒(22)
二.以撒(24:1-26:35)
1.以撒娶妻(24)
2.亚伯拉罕寿终(25)
3.雅各与以扫(25)
4.以撒说谎(26)
三.雅各(27:1-36:45)
1.雅各骗取祝福(27)
2.雅各躲避以扫(28):雅各的梦
3.雅各与拉班(29-30):雅各的儿女
4.雅各返迦南(31-33):雅各与神摔跤
5.雅各在迦南(34-35)
6.以扫家谱(36)
四.约瑟(37:1-50:26)
1.约瑟被卖埃及(37)
2.犹大与她玛(38)(插段)
3.约瑟在埃及波提乏家(39)
4.约瑟为酒政和膳长解梦(40)
5.约瑟为法老解梦(41)
6.约瑟与他的弟兄(42-45)
7.雅各全家下埃及(46-47)
8.玛拿西与以法莲(48)
9.雅各为他儿子祝福(49)
10. 约瑟寿终(50)
五. 约瑟与主耶稣对比!
六. 弥赛亚预言:创3:15;49:10
二. 出埃及记
作者:摩西
日期:约1420 B C
地点:西乃山旷野
目的:记述以色列蒙神救赎及成为神国度子民的过程及目的。
纲要:
A. 以色列在埃及(1:1-10:29)
B. 以色列出埃及(11:1-15:21)
C. 以色列去西乃(15:22-18:27)
D. 以色列在西乃(19:1-40:38)
一. 出埃及记的神迹:
A. 十灾:
1. 水变血之灾(7:14-25),针对埃及尼罗河神(Hapi);
2. 蛙灾(8:1-15),蛙(生育)神(goddess of birth, Heqet);
3. 虱灾(8:16-19),沙漠之神(Set);
4. 蝇灾(8:20-32),太阳神(Uatchit, or Re);
5. 疫灾(9:1-7),牛神(Apis)
6. 疮灾(9:8-12),疾病神或医治神(Sekhmet or Isis);
7. 雹灾(9:13-35),天神或风暴神(Nut or Set);
8. 蝗灾(10:12-20),天神或掌管作物之神(Nut or Osiris);
9. 黑暗之灾(10:21-29),太阳神或天空神(Re or Nut or Hathor);
10.杀长子之灾(12:1-36),法老被成为神及生育神(Min, Heqet, Isis)
B. 云柱火柱(13:21-22);
C. 渡过红海(14:1-15:21);
D. 苦水变甜(15:22-27);
E. 天降吗哪(16:1-36);
F. 磐石出水(17:1-7);
G. 打败亚玛力人(17:8-16)
二. 神的诫命(Commandments, 19-20),
三. 典章(Judgements, 21-24),
四. 律例(Ordinances, 25-31)
五. 十诫(20):
1. 不可有别神;
2. 不可雕刻偶像;
3. 不可妄称神的名;
4. 当守安息日;
5. 当孝敬父母;
6. 不可杀人;
7. 不可奸淫;
8. 不可偷盗;
9. 不可作假见证;
10.不可贪恋。
六. 出埃及记中的神学议题:
1.I AM WHO I AM! (我是自有永有的)
2.The Angel of The Lord.(耶和华的使者)
七. 出埃及记中的预表:
1.出埃及:信徒的重生
2.逾越节的羔羊:主耶稣基督
八. 思考与默想:
1.出埃及记焉何被称为旧约的福音;
2.新约信徒得救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何相似之处;
3.摩西的出生与主耶稣的出生的异同;
4.以色列在旷野漂流的原因;
5.小信,怨言和没耐性的危害;
6.从摩西身上看属灵领袖需的品格;
7.谁使法老的心刚硬?硬心的危害;
8.何为顺服?如何能够顺服?
9.撒但的声音:
你 们 去 , 在 这 地 祭 祀 你 们 的 神 吧。(8:25)
不 要 走 得 很 远。(8:28)
不 可 都 去 , 你 们 这 壮 年 人 去 事 奉 耶 和华 吧。(10:11)
只 是 你 们 的 羊 群 牛 群 要 留 下 , 你 们 的 妇 人 孩子 可 以 和 你 们 同 去 。(10:24)
10.出埃及的整一代人倒毙在旷野;
11.最大的诫命;
12.如何能做到爱和饶恕;
13.旧约会幕的建造很严谨,新约信徒的身体就是神的殿,何等荣耀的福分;
14.以色列对建造会幕奉献的启迪。
九. 出埃及记的金句
出3:12,“神 说 , 我 必 与 你 同 在。”
出9:16,“其 实 , 我 叫 你 存 立 , 是 特 要 向 你 显我 的 大 能 , 并 要 使 我 的 名 传 遍 天 下 。”
出14:13,“摩 西 对 百 姓 说 , 不 要 惧 怕 , 只 管 站住 , 看 耶 和 华 今 天 向 你 们 所 要 施 行 的 救 恩 。”
出15:2,“耶 和 华 是 我 的 力 量 , 我 的 诗 歌 , 也成 了 我 的 拯 救 。 这 是 我 的 神 , 我 要 赞 美 他”。
出33:19,“我 要 恩 待 谁 就 恩 待 谁 , 要 怜 悯 谁 就怜 悯 谁 ”。
作者:摩西
日期:约1420 B C
地点:西乃山旷野
目的:记述以色列蒙神救赎及成为神国度子民的过程及目的。
纲要:
A. 以色列在埃及(1:1-10:29)
B. 以色列出埃及(11:1-15:21)
C. 以色列去西乃(15:22-18:27)
D. 以色列在西乃(19:1-40:38)
一. 出埃及记的神迹:
A. 十灾:
1. 水变血之灾(7:14-25),针对埃及尼罗河神(Hapi);
2. 蛙灾(8:1-15),蛙(生育)神(goddess of birth, Heqet);
3. 虱灾(8:16-19),沙漠之神(Set);
4. 蝇灾(8:20-32),太阳神(Uatchit, or Re);
5. 疫灾(9:1-7),牛神(Apis)
6. 疮灾(9:8-12),疾病神或医治神(Sekhmet or Isis);
7. 雹灾(9:13-35),天神或风暴神(Nut or Set);
8. 蝗灾(10:12-20),天神或掌管作物之神(Nut or Osiris);
9. 黑暗之灾(10:21-29),太阳神或天空神(Re or Nut or Hathor);
10.杀长子之灾(12:1-36),法老被成为神及生育神(Min, Heqet, Isis)
B. 云柱火柱(13:21-22);
C. 渡过红海(14:1-15:21);
D. 苦水变甜(15:22-27);
E. 天降吗哪(16:1-36);
F. 磐石出水(17:1-7);
G. 打败亚玛力人(17:8-16)
二. 神的诫命(Commandments, 19-20),
三. 典章(Judgements, 21-24),
四. 律例(Ordinances, 25-31)
五. 十诫(20):
1. 不可有别神;
2. 不可雕刻偶像;
3. 不可妄称神的名;
4. 当守安息日;
5. 当孝敬父母;
6. 不可杀人;
7. 不可奸淫;
8. 不可偷盗;
9. 不可作假见证;
10.不可贪恋。
六. 出埃及记中的神学议题:
1.I AM WHO I AM! (我是自有永有的)
2.The Angel of The Lord.(耶和华的使者)
七. 出埃及记中的预表:
1.出埃及:信徒的重生
2.逾越节的羔羊:主耶稣基督
八. 思考与默想:
1.出埃及记焉何被称为旧约的福音;
2.新约信徒得救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何相似之处;
3.摩西的出生与主耶稣的出生的异同;
4.以色列在旷野漂流的原因;
5.小信,怨言和没耐性的危害;
6.从摩西身上看属灵领袖需的品格;
7.谁使法老的心刚硬?硬心的危害;
8.何为顺服?如何能够顺服?
9.撒但的声音:
你 们 去 , 在 这 地 祭 祀 你 们 的 神 吧。(8:25)
不 要 走 得 很 远。(8:28)
不 可 都 去 , 你 们 这 壮 年 人 去 事 奉 耶 和华 吧。(10:11)
只 是 你 们 的 羊 群 牛 群 要 留 下 , 你 们 的 妇 人 孩子 可 以 和 你 们 同 去 。(10:24)
10.出埃及的整一代人倒毙在旷野;
11.最大的诫命;
12.如何能做到爱和饶恕;
13.旧约会幕的建造很严谨,新约信徒的身体就是神的殿,何等荣耀的福分;
14.以色列对建造会幕奉献的启迪。
九. 出埃及记的金句
出3:12,“神 说 , 我 必 与 你 同 在。”
出9:16,“其 实 , 我 叫 你 存 立 , 是 特 要 向 你 显我 的 大 能 , 并 要 使 我 的 名 传 遍 天 下 。”
出14:13,“摩 西 对 百 姓 说 , 不 要 惧 怕 , 只 管 站住 , 看 耶 和 华 今 天 向 你 们 所 要 施 行 的 救 恩 。”
出15:2,“耶 和 华 是 我 的 力 量 , 我 的 诗 歌 , 也成 了 我 的 拯 救 。 这 是 我 的 神 , 我 要 赞 美 他”。
出33:19,“我 要 恩 待 谁 就 恩 待 谁 , 要 怜 悯 谁 就怜 悯 谁 ”。
出34:6,“耶和华,耶和华, 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
三. 利未记
出埃及以建立会幕结束,利未记以会幕中的事奉为开始.
本书指出圣洁子民的圣洁事奉和圣洁生活.
纲要:
一.圣洁事奉 (1-10):
A.五祭(1-7)
B.祭司(8-10)
二. 圣洁生活 (11-27)
A.个人(11-15)
B.赎罪日(16)
C.与人(17-22)
D.节期(23)
E.其他
主题:
A.神的圣洁 (11:44-45; 19:2; 20:26)
B.神的同在 (1:1; 4:1; 16:1; 21:17; 29:43-45)
C.人的献祭
D.人的圣洁
E.重要节期 (23)
一. 罪人如何到圣洁的神的面前?
A.靠祭物-五祭(1-7章)
1.燔祭: 将无瑕疵的祭物全然烧在坛上, 预表基督无瑕疵无玷污地完全献上自己, 教导信徒也应将自己全然献上当作活祭(罗12:1);
2.素祭: 将无酵饼或初熟之物献上,预表基督完美品格及工作为神所悦纳,教导信徒也当圣洁,并在行事为人中荣耀神,为主活 (林后5:14-15);
3.平安祭:献公母牛羊, 预表基督的宝血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和平,使神人和好,教导信徒的与神相交和感恩(林后5:17-18)’
4.赎罪祭:献上牛犊或羔羊, 预表基督是神的羔羊,为罪人赎罪(约1:29); 教导信徒的认罪悔改,得蒙救赎(彼前1:18-19;林后5:21);
5.赎愆祭: 献牛犊或羔羊,或班鸠雏鸽, 预表基督在神面前补足我们一切的亏欠,信徒悔改罪行,得蒙赦免,甘心赔偿,与神与人和好(约一1:7-9).
五祭的顺序:
神: 燔祭, 素祭, 平安祭, 赎罪祭, 赎愆祭神差主耶稣献上自己,为人完全,成就和平,代人赎罪,除人罪愆;
人: 赎愆祭, 赎罪祭, 平安祭, 素祭, 燔祭悔改罪行,赎尽罪性,与神和好,成圣归主,当作活祭.
B.靠祭司(8-10章)
祭司-神与人间的中保.
祭司的事奉条例.
新约主耶稣是大祭司 (来3-5; 7-10);
信徒也为祭司(彼前2:9; 启2:6; 20:6).
二. 赎罪日(16章):
七月初十日:大祭司要一年仅一次进入至圣所,为统国的百姓赎罪, 他要先用公牛犊为自己和本家赎罪. 然后预备两只公山羊, 一只归耶和华赎罪祭牲, 另一只携带以色列人的罪孽,被送到旷野去, 象征以色列的罪不再被神纪念.
新约因主耶稣的宝血, 我们随时可以来到至圣所(来10:19-23; 9:12-14; 4:16).
三. 七大节期(23章):
1. 逾越节: 1月14日, 纪念出埃及时神的救赎; 预表耶稣基督是逾越节的羊羔 (林前5:7,约1:29);
2. 无酵节: 1月15-21日, 纪念出埃及时脱离旧生活, 预表耶稣基督的圣洁无瑕及信徒蒙救赎后的圣洁生活(林前5:6-8);
3. 初熟节: 1月16日,纪念神赐丰收之恩, 预表耶稣基督的死而复活(林前15:30);
4. 初熟节后第50天, 纪念神赐丰收之恩, 预表圣灵降临(徒2:1-4);
5. 吹角节: 7月1日, 召聚百姓为赎罪日预备, 预表教会被提及招聚以色列余民(赛18:3, 7, 珥2:15-32, 启8:2-9:14);
6. 赎罪日: 7月十日,纪念百姓一年一次的被赎罪,预表基督的代罪救赎及以色列在大灾难期间的认罪归主, 全家得救(亚12:10-11, 罗11:26);
7.住棚节:7月15-22日,纪念旷野中神在云柱火柱中引领和同在, 预表千年国度及永世中神的同在及安息(亚14:16; 约1:14; 启21:3)
四. 会幕的构造, 预表及意义
1.约柜: 基督的道成肉身,教导信徒常与主同在;
2.香坛:. 基督为信徒代求, 信徒与主相交和代祷;
3.陈设饼: 基督为生命之粮, 信徒以主的话为食物;
4.灯台: 基督为世界之光, 信徒当为主发光;
5.洗漱盆: 基督洁净教会,信徒当作合乎主用的圣洁器皿;
6.祭坛: 基督为赎罪祭, 信徒当作活祭.
默想与思考:
1. 以色列献祭体系的意义 (参:创3:21;4:4; 出12:5-7; 利16:6-10;20-22; 赛53:7;约1:29; 来9:22)
2. 神给以色列颁布严谨的饮食卫生条例的意义(11-14章)
3. 有关利未记中七的用法: 逾越节,五旬节,吹角日,赎罪日,住棚节,安息日,安息年,禧年等。
四. 民数记
原文:在旷野
LXX:民数记:因本书二次人口统计得名。
目的:记载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前后二次人口统计(1:46;26:51)之间的旷野飘流历史,显示人的失败和神的信实。
历史性:以色列旷野飘流的人数(200~300万)确实吗?
属灵原则:
神的子民必须信神及信他的大能才能前行;
不信是罪,并带来灾难性后果。
纲要:
1. 从西乃山到加低斯(1-14)
2. 从加低斯到加低斯(15-21)
3. 从加低斯到摩押平原(21-36)
主要内容:
第一次人口统计(1)
各支派按序安营(2)
律例(5-9)
主赐鹌鹑(11)
米利暗与亚伦反对摩西(12)
窥探迦南与百姓悖逆(13-14)
可拉背叛(16)
亚伦发芽的杖(17)
磐石出水(20)
铜蛇(21)
巴兰祝福以色列(22-25)
第二次人口统计(26)
律例典章(27-36)
属灵教训:民数记是信徒得救后一生道路的预表
1. 当心不信的心:民数记又可称为《点名录》,《流浪记》,《民怨记》,11天可以走完的路程,以色列人飘流了40年,皆因不信的心;
2. 切记发怨言:以色列人常常发怨言,惹动神的怒气,导致一代人(20岁以上的男人)都倒毙在旷野;怨言使人丧失丰盛的人生,心中苦不堪言;
3. 小心勿发怒:摩西一生的目的就是要带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却因一时怒气,不能进应许地,实乃终身遗憾;(Anger is only one letter short of Danger);
4. 短视一事无成:河东两个半支派只看眼前,在日后以色列亡国是首当其冲;只想走捷径,不愿下功夫,不愿脚踏实地者,往往一事无成;
所以,不信,怨言,发怒,短视:实乃四大害!
5. 神的同在和供应:二三百万人在沙漠飘流四十年,吃喝用的消费要多少?“在信心的算术中,神是唯一有意义的数字”(参腓4:19);
6. 主耶稣是道路:以色列在沙漠飘流四十年,今日世人走在道德的沙漠中,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约14:6);
7. 罪必有后果:以色列人的悖逆与飘流;米利暗反对摩西的警戒;
8. 蚱蜢和巨人:贪心和惧怕是信徒一生最大的巨人;
9. 逆流而上的人:约书亚和迦勒;
10. 终生的遗憾:摩西怒击磐石---“罢了,你不要向我再提这事。”(申3:26);
11. 铜蛇与拯救:民21:6-9;约3:14-15。
民数记中的金句:
民6:24-26,“愿 耶 和 华 赐 福 给 你 , 保 护 你 。愿 耶 和 华 使 他 的 脸 光 照 你 , 赐 恩 给 你 。愿 耶 和 华 向 你 仰 脸 , 赐 你 平 安 。”
民11:23,“耶 和 华 对 摩 西 说 , 耶 和 华 的 膀 臂 岂 是 缩 短 了 麽 ?”
民12:3,“摩 西 为 人 极 其 谦 和 , 胜 过 世 上 的 众 人 。”
民14:18,“耶 和 华 不 轻 易 发 怒 , 并 有 丰 盛 的 慈 爱 , 赦 免 罪 孽 和 过 犯 。 万 不 以 有 罪 的 为 无 罪 。”
民23:19,“神 非 人 , 必 不 致 说 谎 , 也 非 人 子 , 必 不 致 后 悔 。 他 说 话 岂 不 照 着 行 呢 ? 他 发 言 岂 不 要 成 就 呢 ?”
民23:23,“神 为 他 行 了 何 等 的 大 事 。”
民24:17,“我 看 他 却 不 在 现 时 。 我 望 他 却 不 在 近 日 。 有 星 要 出 于 雅 各 , 有 杖 要 兴 于 以 色 列 , 必 打 破 摩 押 的 四 角 , 毁 坏 扰 乱 之 子 。”
弥赛亚预言:民24:17。
五. 申命记
希伯来文:THIS ARE THE WORDS
LXX:SECOND LAW
目的:对新一代以色列民重申律法,强调以色列民在与神立约关系中的特权和义务,敦促百姓遵守律法。
纲要:
1. 引言:(1:1-4)
2. 摩西的第一篇讲论:历史回顾(1:5-4:43)
3. 摩西的第二篇讲论:律法(4:44-26:19)
4. 摩西的第三篇讲论:祝福与咒诅(27:1-29:1)
5. 摩西的第四篇讲论:最后忠告(29:2-30:20)
6. 结论:摩西的临终遗言和去世(31:1-34:12)
一. 主要内容:
1. 历史回顾(1-4)
2. 十诫(5)
3. 爱主你的神(6:1-9)
4. 以色列的战争条例(7)
5. 不可忘记主(8)
6. 以色列悖逆及神的恩典(9-10)
7. 从岁首到年终(11)
8. 敬拜条例(12-16)
不可拜偶像(13)
洁净与不洁净(14)
十分之一奉献(14)
豁免年(15)
节期(16)
9. 君王条例(17)
10. 圣职条例(18)
11. 逃城(19)
12. 社会道德法规(21-26)
家庭(21)
贞操(22)
民事(23)
离婚(24)
利未婚姻(25)
初熟土产与十一奉献(26)
13. 祝福与咒诅(27-28)
14. 重新立约(29)
15. 生死祸福(30)
16. 摩西的临终遗言和去世(31-34)
摩西的继承人约书亚(31)
摩西之歌(32)
摩西的预言祝福(33)
摩西之死(34)
二. 申命记中的金句:
申2:7,“因 为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在 你 手 里 所 办 的 一 切 事 上 已 赐 福 与 你 。 你 走 这 大 旷 野 , 他 都 知 道 了 。 这 四 十 年 ,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常 与 你 同 在 , 故 此 你 一 无 所 缺 。”
申4:24,“因 为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乃 是 烈 火 , 是 忌 邪 的 神 。”
申4:39,“所 以 , 今 日 你 要 知 道 , 也 要 记 在 心 上 , 天 上 地 下 惟 有 耶 和 华 他 是 神 , 除 他 以 外 , 再 无 别 神 。”
申6:4-9,“以 色 列 阿 , 你 要 听 。 耶 和 华 我 们 神 是 独 一 的 主 。你 要 尽 心 , 尽 性 , 尽 力 爱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我 今 日 所 吩 咐 你 的 话 都 要 记 在 心 上 ,也 要 殷 勤 教 训 你 的 儿 女 。 无 论 你 坐 在 家 里 , 行 在 路 上 , 躺 下 , 起 来 , 都 要 谈 论 。也 要 系 在 手 上 为 记 号 , 戴 在 额 上 为 经 文 。又 要 写 在 你 房 屋 的 门 框 上 , 并 你 的 城 门 上 。”
申7:9,“所 以 , 你 要 知 道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 他 是 神 , 是 信 实 的 神 。 向 爱 他 , 守 他 诫 命 的 人 守 约 , 施 慈 爱 , 直 到 千 代 。”
申8:3,“人 活 着 不 是 单 靠 食 物 , 乃 是 靠 耶 和 华 口 里 所 出 的 一 切 话 。”
申11:11-12,“你 们 要 过 去 得 为 业 的 那 地 乃 是 有 山 有 谷 , 雨 水 滋 润 之 地 ,是 耶 和 华 你 神 所 眷 顾 的 。 从 岁 首 到 年 终 , 耶 和 华 你 神 的 眼 目 时 常 看 顾 那 地 。”
申29:29,“隐 秘 的 事 是 属 耶 和 华 我 们 神 的 。 惟 有 明 显 的 事 是 永 远 属 我 们 和 我 们 子 孙 的 。”
申31:8,“耶 和 华 必 在 你 前 面 行 。 他 必 与 你 同 在 , 必 不 撇 下 你 , 也 不 丢 弃 你 。 不 要 惧 怕 , 也 不 要 惊 惶 。”
申33:25,“你 的 日 子 如 何 , 你 的 力 量 也 必 如 何 。”
三. 弥赛亚预言:
申18:15(约1:21;徒3:22-23)
出埃及以建立会幕结束,利未记以会幕中的事奉为开始.
本书指出圣洁子民的圣洁事奉和圣洁生活.
纲要:
一.圣洁事奉 (1-10):
A.五祭(1-7)
B.祭司(8-10)
二. 圣洁生活 (11-27)
A.个人(11-15)
B.赎罪日(16)
C.与人(17-22)
D.节期(23)
E.其他
主题:
A.神的圣洁 (11:44-45; 19:2; 20:26)
B.神的同在 (1:1; 4:1; 16:1; 21:17; 29:43-45)
C.人的献祭
D.人的圣洁
E.重要节期 (23)
一. 罪人如何到圣洁的神的面前?
A.靠祭物-五祭(1-7章)
1.燔祭: 将无瑕疵的祭物全然烧在坛上, 预表基督无瑕疵无玷污地完全献上自己, 教导信徒也应将自己全然献上当作活祭(罗12:1);
2.素祭: 将无酵饼或初熟之物献上,预表基督完美品格及工作为神所悦纳,教导信徒也当圣洁,并在行事为人中荣耀神,为主活 (林后5:14-15);
3.平安祭:献公母牛羊, 预表基督的宝血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和平,使神人和好,教导信徒的与神相交和感恩(林后5:17-18)’
4.赎罪祭:献上牛犊或羔羊, 预表基督是神的羔羊,为罪人赎罪(约1:29); 教导信徒的认罪悔改,得蒙救赎(彼前1:18-19;林后5:21);
5.赎愆祭: 献牛犊或羔羊,或班鸠雏鸽, 预表基督在神面前补足我们一切的亏欠,信徒悔改罪行,得蒙赦免,甘心赔偿,与神与人和好(约一1:7-9).
五祭的顺序:
神: 燔祭, 素祭, 平安祭, 赎罪祭, 赎愆祭神差主耶稣献上自己,为人完全,成就和平,代人赎罪,除人罪愆;
人: 赎愆祭, 赎罪祭, 平安祭, 素祭, 燔祭悔改罪行,赎尽罪性,与神和好,成圣归主,当作活祭.
B.靠祭司(8-10章)
祭司-神与人间的中保.
祭司的事奉条例.
新约主耶稣是大祭司 (来3-5; 7-10);
信徒也为祭司(彼前2:9; 启2:6; 20:6).
二. 赎罪日(16章):
七月初十日:大祭司要一年仅一次进入至圣所,为统国的百姓赎罪, 他要先用公牛犊为自己和本家赎罪. 然后预备两只公山羊, 一只归耶和华赎罪祭牲, 另一只携带以色列人的罪孽,被送到旷野去, 象征以色列的罪不再被神纪念.
新约因主耶稣的宝血, 我们随时可以来到至圣所(来10:19-23; 9:12-14; 4:16).
三. 七大节期(23章):
1. 逾越节: 1月14日, 纪念出埃及时神的救赎; 预表耶稣基督是逾越节的羊羔 (林前5:7,约1:29);
2. 无酵节: 1月15-21日, 纪念出埃及时脱离旧生活, 预表耶稣基督的圣洁无瑕及信徒蒙救赎后的圣洁生活(林前5:6-8);
3. 初熟节: 1月16日,纪念神赐丰收之恩, 预表耶稣基督的死而复活(林前15:30);
4. 初熟节后第50天, 纪念神赐丰收之恩, 预表圣灵降临(徒2:1-4);
5. 吹角节: 7月1日, 召聚百姓为赎罪日预备, 预表教会被提及招聚以色列余民(赛18:3, 7, 珥2:15-32, 启8:2-9:14);
6. 赎罪日: 7月十日,纪念百姓一年一次的被赎罪,预表基督的代罪救赎及以色列在大灾难期间的认罪归主, 全家得救(亚12:10-11, 罗11:26);
7.住棚节:7月15-22日,纪念旷野中神在云柱火柱中引领和同在, 预表千年国度及永世中神的同在及安息(亚14:16; 约1:14; 启21:3)
四. 会幕的构造, 预表及意义
1.约柜: 基督的道成肉身,教导信徒常与主同在;
2.香坛:. 基督为信徒代求, 信徒与主相交和代祷;
3.陈设饼: 基督为生命之粮, 信徒以主的话为食物;
4.灯台: 基督为世界之光, 信徒当为主发光;
5.洗漱盆: 基督洁净教会,信徒当作合乎主用的圣洁器皿;
6.祭坛: 基督为赎罪祭, 信徒当作活祭.
默想与思考:
1. 以色列献祭体系的意义 (参:创3:21;4:4; 出12:5-7; 利16:6-10;20-22; 赛53:7;约1:29; 来9:22)
2. 神给以色列颁布严谨的饮食卫生条例的意义(11-14章)
3. 有关利未记中七的用法: 逾越节,五旬节,吹角日,赎罪日,住棚节,安息日,安息年,禧年等。
四. 民数记
原文:在旷野
LXX:民数记:因本书二次人口统计得名。
目的:记载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前后二次人口统计(1:46;26:51)之间的旷野飘流历史,显示人的失败和神的信实。
历史性:以色列旷野飘流的人数(200~300万)确实吗?
属灵原则:
神的子民必须信神及信他的大能才能前行;
不信是罪,并带来灾难性后果。
纲要:
1. 从西乃山到加低斯(1-14)
2. 从加低斯到加低斯(15-21)
3. 从加低斯到摩押平原(21-36)
主要内容:
第一次人口统计(1)
各支派按序安营(2)
律例(5-9)
主赐鹌鹑(11)
米利暗与亚伦反对摩西(12)
窥探迦南与百姓悖逆(13-14)
可拉背叛(16)
亚伦发芽的杖(17)
磐石出水(20)
铜蛇(21)
巴兰祝福以色列(22-25)
第二次人口统计(26)
律例典章(27-36)
属灵教训:民数记是信徒得救后一生道路的预表
1. 当心不信的心:民数记又可称为《点名录》,《流浪记》,《民怨记》,11天可以走完的路程,以色列人飘流了40年,皆因不信的心;
2. 切记发怨言:以色列人常常发怨言,惹动神的怒气,导致一代人(20岁以上的男人)都倒毙在旷野;怨言使人丧失丰盛的人生,心中苦不堪言;
3. 小心勿发怒:摩西一生的目的就是要带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却因一时怒气,不能进应许地,实乃终身遗憾;(Anger is only one letter short of Danger);
4. 短视一事无成:河东两个半支派只看眼前,在日后以色列亡国是首当其冲;只想走捷径,不愿下功夫,不愿脚踏实地者,往往一事无成;
所以,不信,怨言,发怒,短视:实乃四大害!
5. 神的同在和供应:二三百万人在沙漠飘流四十年,吃喝用的消费要多少?“在信心的算术中,神是唯一有意义的数字”(参腓4:19);
6. 主耶稣是道路:以色列在沙漠飘流四十年,今日世人走在道德的沙漠中,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约14:6);
7. 罪必有后果:以色列人的悖逆与飘流;米利暗反对摩西的警戒;
8. 蚱蜢和巨人:贪心和惧怕是信徒一生最大的巨人;
9. 逆流而上的人:约书亚和迦勒;
10. 终生的遗憾:摩西怒击磐石---“罢了,你不要向我再提这事。”(申3:26);
11. 铜蛇与拯救:民21:6-9;约3:14-15。
民数记中的金句:
民6:24-26,“愿 耶 和 华 赐 福 给 你 , 保 护 你 。愿 耶 和 华 使 他 的 脸 光 照 你 , 赐 恩 给 你 。愿 耶 和 华 向 你 仰 脸 , 赐 你 平 安 。”
民11:23,“耶 和 华 对 摩 西 说 , 耶 和 华 的 膀 臂 岂 是 缩 短 了 麽 ?”
民12:3,“摩 西 为 人 极 其 谦 和 , 胜 过 世 上 的 众 人 。”
民14:18,“耶 和 华 不 轻 易 发 怒 , 并 有 丰 盛 的 慈 爱 , 赦 免 罪 孽 和 过 犯 。 万 不 以 有 罪 的 为 无 罪 。”
民23:19,“神 非 人 , 必 不 致 说 谎 , 也 非 人 子 , 必 不 致 后 悔 。 他 说 话 岂 不 照 着 行 呢 ? 他 发 言 岂 不 要 成 就 呢 ?”
民23:23,“神 为 他 行 了 何 等 的 大 事 。”
民24:17,“我 看 他 却 不 在 现 时 。 我 望 他 却 不 在 近 日 。 有 星 要 出 于 雅 各 , 有 杖 要 兴 于 以 色 列 , 必 打 破 摩 押 的 四 角 , 毁 坏 扰 乱 之 子 。”
弥赛亚预言:民24:17。
五. 申命记
希伯来文:THIS ARE THE WORDS
LXX:SECOND LAW
目的:对新一代以色列民重申律法,强调以色列民在与神立约关系中的特权和义务,敦促百姓遵守律法。
纲要:
1. 引言:(1:1-4)
2. 摩西的第一篇讲论:历史回顾(1:5-4:43)
3. 摩西的第二篇讲论:律法(4:44-26:19)
4. 摩西的第三篇讲论:祝福与咒诅(27:1-29:1)
5. 摩西的第四篇讲论:最后忠告(29:2-30:20)
6. 结论:摩西的临终遗言和去世(31:1-34:12)
一. 主要内容:
1. 历史回顾(1-4)
2. 十诫(5)
3. 爱主你的神(6:1-9)
4. 以色列的战争条例(7)
5. 不可忘记主(8)
6. 以色列悖逆及神的恩典(9-10)
7. 从岁首到年终(11)
8. 敬拜条例(12-16)
不可拜偶像(13)
洁净与不洁净(14)
十分之一奉献(14)
豁免年(15)
节期(16)
9. 君王条例(17)
10. 圣职条例(18)
11. 逃城(19)
12. 社会道德法规(21-26)
家庭(21)
贞操(22)
民事(23)
离婚(24)
利未婚姻(25)
初熟土产与十一奉献(26)
13. 祝福与咒诅(27-28)
14. 重新立约(29)
15. 生死祸福(30)
16. 摩西的临终遗言和去世(31-34)
摩西的继承人约书亚(31)
摩西之歌(32)
摩西的预言祝福(33)
摩西之死(34)
二. 申命记中的金句:
申2:7,“因 为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在 你 手 里 所 办 的 一 切 事 上 已 赐 福 与 你 。 你 走 这 大 旷 野 , 他 都 知 道 了 。 这 四 十 年 ,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常 与 你 同 在 , 故 此 你 一 无 所 缺 。”
申4:24,“因 为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乃 是 烈 火 , 是 忌 邪 的 神 。”
申4:39,“所 以 , 今 日 你 要 知 道 , 也 要 记 在 心 上 , 天 上 地 下 惟 有 耶 和 华 他 是 神 , 除 他 以 外 , 再 无 别 神 。”
申6:4-9,“以 色 列 阿 , 你 要 听 。 耶 和 华 我 们 神 是 独 一 的 主 。你 要 尽 心 , 尽 性 , 尽 力 爱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我 今 日 所 吩 咐 你 的 话 都 要 记 在 心 上 ,也 要 殷 勤 教 训 你 的 儿 女 。 无 论 你 坐 在 家 里 , 行 在 路 上 , 躺 下 , 起 来 , 都 要 谈 论 。也 要 系 在 手 上 为 记 号 , 戴 在 额 上 为 经 文 。又 要 写 在 你 房 屋 的 门 框 上 , 并 你 的 城 门 上 。”
申7:9,“所 以 , 你 要 知 道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 他 是 神 , 是 信 实 的 神 。 向 爱 他 , 守 他 诫 命 的 人 守 约 , 施 慈 爱 , 直 到 千 代 。”
申8:3,“人 活 着 不 是 单 靠 食 物 , 乃 是 靠 耶 和 华 口 里 所 出 的 一 切 话 。”
申11:11-12,“你 们 要 过 去 得 为 业 的 那 地 乃 是 有 山 有 谷 , 雨 水 滋 润 之 地 ,是 耶 和 华 你 神 所 眷 顾 的 。 从 岁 首 到 年 终 , 耶 和 华 你 神 的 眼 目 时 常 看 顾 那 地 。”
申29:29,“隐 秘 的 事 是 属 耶 和 华 我 们 神 的 。 惟 有 明 显 的 事 是 永 远 属 我 们 和 我 们 子 孙 的 。”
申31:8,“耶 和 华 必 在 你 前 面 行 。 他 必 与 你 同 在 , 必 不 撇 下 你 , 也 不 丢 弃 你 。 不 要 惧 怕 , 也 不 要 惊 惶 。”
申33:25,“你 的 日 子 如 何 , 你 的 力 量 也 必 如 何 。”
三. 弥赛亚预言:
申18:15(约1:21;徒3: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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