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9, 2011
与邹光商议“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
最近看到好友邹光的博客上的一篇文章“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不觉有了兴趣,马上回复了一个评论,评论过后还不过瘾,干脆也写一些东西从一个基督徒的视角参加讨论吧。
首先,离开上帝而谈论“绝对真理”,如同离开“偏”而谈论救赎,也许可以带来畅想的快感,却缺少逻辑的起点。没准马克思主义和上帝建立了特殊通道,所以可以拥有在地上谈论“绝对真理”的特权。
其次,“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概念的引入非常突兀。在讨论中引入一个新概念务必做到概念明晰,否则只会带来讨论的混乱,如无确实的必要,最好不发明新的概念。“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带来的问题也许比解决的问题更严重,而其问题的来源正是“真理”概念本身,当你谈论“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时,“真理”又是哪里来的那?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真理”一词的解释是“真实的道理,即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这其实是循环论证,并未建立概念成立的基石。逻辑上,当我们提出一个真理标准时,我们马上可以追问这真理标准的根据何在,即真理标准的标准问题。这样的追问是一个无底洞。在路德看来,“最好”预设不是理解上的标准,而是信心中的接受和认可。这个预设从形式上看是一个逻辑判断,即,真理是在神的启示中给出的。
马克思主义者也许认为这种追问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继续讨论问题,但基督徒却又另外的看法,因为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真理”在基督徒那里非常明确,“真理”就是上帝,可是“真理”在马克思主义者那里却变得悬空飘渺。当然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马克思主义的“真理”:马克思主义构造了一个神学体系,而在这个神学体系中“真理”就是一块基石,有了这块基石马克思主义神学便有了立命安身的去处。
再次,“唯物辩证法"似乎热衷于创造相互对立又统一的概念如:"现象和本质","偶然性和必然性"等等,受了唯辨影响的学人再接再厉,继续创造了诸如”劣质民主和优质民主“之类的概念区分。在我看来无论是”本质“,还是”必然性“都已经具有了彼岸的含义,与”真理“一样无法脱离上帝而单独存在。”劣质民主和优质民主“的分野就更等而下之,鬼才知道他们的区分有什么意义,“民主”就是民主,区分”劣质民主和优质民主“只是浪费我们的时间讨论一个无意义的问题。“民主”在基督徒的视野中其实具有某种绝对意义,上帝赋予每个人平的的权利,而地上的人又需要一个政府,那么请问除了民主体制你还能设想什么替代物吗?这如同“自由意志”在基督徒的观念里也具有绝对意味,那是上帝创造人时赋予我们的,并在圣经中向我们明示,难道我们也要区分"高等自由意志和低等自由意志“吗?
参见:
1. 谢文郁:神的话语和人的良心,路德的双重权威问题
2.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各是什么?
3.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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