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门徒就是分担主的受苦
基督之为基督,乃在于他的受苦和遭弃绝,和钉十字架,所以门徒之为门徒,也是在于他们分担主的受苦,遭弃绝和钉十字架。作门徒的意思就是归附耶稣这个人,并因此服从基督的律法,即十字架的律法。。。
背负十字架并不是悲剧,这种受苦是完全忠于耶稣基督的结果。我们之所以受苦,不是偶然的,乃是必然的。这种苦不是与这有涯的生命分不开,这种苦乃是基督徒生活的要素。这不单单是受苦,乃是受苦与遭弃绝;这不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缘故或确信而遭人弃绝,乃是为了基督的缘故。。。
十字架的意思就是受苦,羞耻和遭弃绝。诗篇的作者常常哀惜他受人轻蔑,被人弃绝,那就是十字架之苦的基本要素。然而这种观念已经不再为基督教所了解,因为基督教已经再也看不出平常人的生活是与献身给基督的生活不同的了。
十字架是分担基督所受的苦至最后最完全的地方,因此,唯有人完全献身做门徒,才能经验到十字架的意义。
十字架从开始就在那里了,他只需拿起来便是:他不必走到外面去寻找十字架,不必故意追求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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