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基督徒应该是自由的人
(文化与教育是属于自由的),一个人若对这方面的自由毫无所知,他仍然可以做一个好父亲,公民,工人,甚至是一个基督徒,但很难是一个完整的人,因此从广义上来说,也不可能是一个好的基督徒。我们更正教(非路德派的)普鲁士世界总是太被“神旨”的观念所统制,以至让这自由的范畴被推到后台去。照目前看来,大概只有教会本身才有恢复这种自由的希望。(这自由就是在艺术,教育,友谊,戏剧中被祁克果称为“审美的存在”)。我相信这点是事实,这也可以帮助我们对中世纪的情形有一种新的了解。在我们当中有谁可以用轻松的心情去追求培养音乐欣赏,友谊,游戏或娱乐呢?绝非那些谈道德伦理的人,唯有基督徒才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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