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8, 2012

承原:与友人谈宽恕





前不久,著名的前六四学生领袖柴玲在报上撰文,公开表示原谅当年指挥和参与屠杀和平示威的学生和市民的中国领导人和军人。她在文中引用了耶稣的一段话:“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 这段话出自《圣经》路加福音,是耶稣临死前祈求神原谅置他于死地的敌人。这段话常被善良的人引用,以表达他们对恶人的原谅和宽恕。然而,如耶稣的其它言论一样,我们需要从《圣经》的原则,将耶稣在此的教导用在生活中。

首先,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包括死刑在内的法律责任。神说:“流人血的,我必流他的血。" 杀人者偿命,显示了神的公义。这解释了:为何以圣经原则立国的美国未跟随欧洲,至今仍保留死刑;大多数美国人也认为死刑是为受难的死者主持公道,也是给死者家属的安慰。据此,当年血腥屠杀和平示威的学生和市民的法律责任必须追究,当事者无论其地位高下必须受审。同时,一切善良的人有义不容辞道德责任,向以“天安门母亲”为代表的六四受害者及其家属伸出援助之手,为他们伸张正义。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为说不出话的人说话”(Speak for the speechless)的意思。有人大声疾呼为“六四”平反,岂不知:若不将恶者绳之以法,“平反”是对受害者的侮辱,对法律尊严的践踏,更是对神的公义的藐视?!

当然,在神面前,人人都是有罪的,正如《圣经》所说:“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 这就是为何《圣经》教导我们要无条件地宽恕别人的原因之一。一年多前,在我所住的小城里发生了一起车祸:一位违规驾车的女大学生撞到了过马路的一对母女,未满两岁的女孩当场死亡,来自中国的年轻母亲受重伤。小女孩叫Calli,是这位母亲远嫁到美国后生的,她自然是家里的小天使,不仅她的妈妈和叫Jeff的白人爸爸视她为掌上明珠,爷爷和奶奶也无比疼爱她,常远道从东部来看她。那时,刚过了感恩节,大家正为每年一度的圣诞节做准备。她的突然死亡给一家人带来的悲哀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然而,当人们在为这对失去爱女的父母祷告时,失业在家的Jeff却让肇事者的父母转告他们正在拘留所里惊慌无比的女儿:这是一次意外事故,他和躺在急救室的太太原谅了她,希望她尽快调整自己,不要因此放弃学业。我和太太参加了由Calli爷爷为她主持的追思礼拜,以牧师为业的他告诉人们:小Calli的别名是"Christmas Girl” (圣诞女),因为她是生于圣诞日。他还说:神让小Calli给世人带来欢笑和祝福。这是我此生见闻过的最为震撼的一件事。

然而,尽管一个人可以原谅他人加于其本人的伤害,无人有权原谅或要求神原谅恶人加于别人的伤害,因为原谅和宽恕是受害者的权利,更无人可赦免或要求神赦免他人的罪,包括加害于其本人,因为正如《圣经》所说:"审判在我”,免罪是神的主权。这就是为何在美国人们会说:“我原谅你,但你要向神忏悔。” 或:“我不追究你对我的伤害,但你要听候法官的处置。” 否则,人就会自视为神,妄称神的名,行僭越神的事。因此,一个成熟的基督徒在引用《圣经》尤其是出自于神和耶稣口的话时,会格外小心。

最后,如《圣经》所教导的,认罪悔改是神赦免罪人的前提。耶稣说:“神爱世人,以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耶稣,即向神认罪悔改,接受耶和华为救主。既然无人可替代他人向神认罪悔改,一个生前未认罪悔改的人,包括对当年屠杀无辜学生和平民有直接责任的已故的中国领导人邓小平,不可能得到神的赦免;同时,既然“赦免”是“既往不咎"并带来永生,那么,祈求神打开那些当年参与六四大屠杀如今仍在世的位高权重者的良知,让他们认罪悔改,便是基督徒对他们最大的关爱,也是对中国最好的祷告,因为,惟此神才会倾福在中华大地。



转载自:右派网

参考1.' I Forgive Them': On the 23rd Anniversary of the Tiananmen Square Massacre in 1989

        2. 柴玲:“我原谅他们”(全文)

        3. 柴玲:再谈宽恕 

        4. 枫苑梦客:柴玲有没有资格谈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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