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22, 2011

每日灵修 #36


得赎者一切的福分都在神里面

神为一切福分的创造者。(1)得赎者一切外在的福分都在神里面。神本身即是圣徒由救恩所得以持有并享受的最大之福分。神乃是至高的福分,是基督所购买的一切福分之总和。神乃是圣徒的产业,是圣徒灵魂的分,是圣徒的财产与宝库,是他们的生命,饮食,与住处,是他们的冠冕与装饰,且是他们的永久尊贵与光荣。圣徒在天上所有的便是神;神乃得赎者死时被接入,和在世界末日复活所归向的最大福分。神乃是天上耶路撒冷之亮光;也是乐园当中的“生命水的河”和“生命树”。神的佳美和荣耀必永远灌注圣徒的心,神的爱将要成为他们永远的筵席。得赎者当然也要享受别的恩赐:他们要享受与众天使的团契,和彼此间的团契;但是无论他们从天使或彼此间的团契,或从其他一切所有的喜乐幸福,都是因为他们在这些恩赐里面看见了神的本身。

(2)得赎者所有内在的福分都是在神里面。内在的福分是两方面的;它不是美德,便是喜乐。得赎者不但从神那里获得它们,而且也在神里面享有它们。他们是因为与神有分,才有属灵的美德与喜乐。他们是因领受神的美德,才成为美德。神将他自己的荣美,即是他荣美的形像,加在他们的灵魂上。神使他们得与他的性情有分,即与他的道德形像有分(彼后1:4)。神使他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来12:10):圣徒之荣美和福分是因他们领受了神的圣洁与喜乐,正如月亮与行星是因太阳的光而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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