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3, 2011

一课经济学 #21


第21章 “有足够的钱买回商品”

  业余的经济学作家总是呼吁订立出“公平”价格和“公平”工资。这些有关经济公平的含混概念是从中世纪流传下来的。古典经济学家所提出的概念则是功能价格和功能工资。功能价格是指能够鼓励最大产量和最大销售量的价格。功能工资是指能带来最大就业量和最高实质总薪资的工资。

  功能工资的概念,被马克思主义者和盲从的信徒(也就是购买力学派)以歪曲的形式接受。他们不再停留在关心目前的工资是否“公平”这样的天真问题上。他们关心的是,真正的问题在于目前的工资能否可行。他们声称,惟一可行的工资,要能让劳工“买回他们所生产的产品”,这是惟一能够防止经济立即崩溃的工资。他们将以往的每一次经济萧条,归咎于此前没能支付这种工资。并且不论什么时候,他们都认定工资还没有高到足以买回产品的地步。

  这套信条在工会领袖手里被证明特别有效。他们深知自己没有能力去激发民众的利他心理,也没有能力去说服雇主这类邪恶的人“公平”对待劳工,他们抓住功能工资这根稻草,刻意迎合民众的自利动机,危言耸听,进而迫使雇主接受工会调增工资的要求。

  但是,我们怎么才能准确地知道,在什么时候劳工真的“有足够的钱买回产品”?或者是否已经超过了这一标准?我们怎么才能确定这个标准?倡导那些信条的人似乎没去想过为我们解答这些问题,我们只好试着自己来寻找答案。

  一些支持者的言辞似乎在暗示,每个行业的劳工领取的工资,都应该足够买回他们所生产的特定产品。但他们的意思肯定不是指,生产廉价服装的劳工的应得工资,要够他们买回廉价服装,而生产貂皮大衣的劳工的应得工资,要够他们买回貂皮大衣;福特汽车厂劳工的应得工资,要能买回福特汽车,凯迪拉克汽车厂劳工的应得工资,要能买回凯迪拉克轿车。

  不过,回顾一下20世纪40年代汽车工会的情形,我们或许可以从中得到启发。当时汽车工会大部分会员的收入已经跻身全美国工薪族的前列,根据官方统计数字,他们周薪已经比制造业平均周薪水平高出20%,几乎是零售业平均工资的两倍。他们却要求进一步调资30%。工会发言人表示,只有这样才能“拉动我们正在迅速萎缩的购买自家产品的能力”。

  既然这么说,那制造业工人和零售业劳工的平均工资应该涨多少呢?如果在这种情况之下,汽车业工人需要调资30%,才能阻止不景气,其他行业的劳工仅仅调资30%就够了吗?他们的工资甚至需要调高55%~160%,平均每人的购买力才能与汽车业工人具有的购买力相当。现在和以前一样,不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异。1976年,零售业劳工的平均工资每周只有113.96美元,全体制造业劳工的平均收入为207.60美元,承包政府工程的建筑业劳工周薪为284.93美元。

  (翻开工资谈判史,甚至查阅个别工会为工资讨价还价的资料,历史告诉我们,要是其他行业的工会要求大幅调高工资,汽车工人肯定坚持维持目前的工资差距。工会会员不是慈善家和圣人,靠工资吃饭的劳工也不是。我们都渴望获得经济公平,但这种所谓的公平其实是,渴望自己拥有东西与比自己过得好的人一样多,而不希望比自己过得差的人拥有与自己一样多的东西。不过,我们现在不去关心这种人性上的劣根性,我们现在所关心的,是特定经济理论是否合乎逻辑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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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应当获得足够买回产品的工资的说法,只是一般“购买力论调”的一种特殊形式。认为劳工的工资就是劳工的购买力,这种认识没有错。但是每个人的收入,包括杂货店老板、房东、雇主所取得的非工资性收入,是他用于购买别人所售产品的购买力,这种说法也不应该有错。对于那些为商品寻找买主的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他们所能提供的劳动服务。

  而且,上述所有这些,都有其相对应的另一面。在商品交易经济中,对于一方来说是收入,对于交易的另一方来说就是成本。小时工资每次调升,便会使产品成本上升,除非或直到能从每小时生产力的等量增长中得到补偿。如果政府管制价格,禁止产品涨价,生产成本的增高就会减低利润,迫使边际生产者破产倒闭,这将意味着表示生产萎缩,失业增加。即使价格可以调高,但更高的价格会使买方望而却步,市场会因此萎缩,同样会增加失业。如果所有劳工的小时工资普调30%,使得物价上涨30%,那么劳工能购买到的产品不会比从前多;经济运转就像旋转木马那样,被打回原地,然后又从头开始。

  有人会立即站出来质疑工资上涨30%会使物价出现等比例涨幅的说法。的确,这种假设是建立在长期的基础上,并且是在货币和信贷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如果货币和信贷缺乏弹性,也就是当工资被强行提高时(也就是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加),货币和信贷并没有增加,那么工资率上升的主要影响,将使失业率上升。

  在这种情况下,总工资都可能低于从前,从货币金额和实质购买力来看都是如此。就业率降低(工会的政策造成的,不是科技进步转型造成的),必然意味着人均拥有的产品数量减少。即使从业人员占有的产品相对增加,也不可能弥补产量绝对值减少的损失。美国的保罗.道格拉斯(Paul H. Douglas)通过分析大量的统计数字,英国的庇古(A. C. Pigou)通过纯理论推导,各自独立地得出同一结论——劳动力的需求弹性介于3和4之间。通俗地说,这表示“实质工资率每下降1%,将使对劳动力的总体需求至少上升3%”。换种方式来说,“如果工资被推升到高于边际生产力那一点,那么就业率的减幅通常是工资率增幅的三到四倍”。所以,劳工的总收入肯定会相应的减少。

  尽管这些数字只代表过去某个历史时期劳动力需求弹性,并不能用于估计未来,但还是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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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让我们假设,工资率上涨的同时,货币和信贷出现了相应的涨幅,以此避免产生严重的失业。如果我们假设调资前的工资与物价之间的关系处于“正常”的长期关系,那么工资率调增30%后,物价必然上升一个与之相当的百分比。

  有人认为,价格的涨幅会远小于工资的涨幅。这种看法源于两种谬误。第一种是只看特定公司或特定行业的直接人工成本,并认为它们代表了所有的人工成本。这犯是用部分取代整体的低级错误。每个“行业”不仅是不同产品线之间“横向”生产过程的一个部分,而且是同一产品线上“纵向”生产过程的一个部分。以汽车装配为例,汽车工厂生产汽车的直接人工成本,可能不到总成本的1/3;有些人根据这个数字轻率地下结论说,工资增加30%,汽车价格只会上涨10%或更少。但是他们忽略了原材料和外购零部件、运费、新工厂或新设备、经销商加成等方面的间接工资成本。

  政府的估计数字显示,从1929年到1943年这15年间,美国的薪资收入平均占国民收入的69%。从1956年到1960年这5间,这个比重同样是69%。从1972年到1976年的5年里,工资收入平均占国民收入的66%,再加上一些额外的补贴等,员工的总收入平均占国民收入的76%。这些工资薪金当然必须从国民生产(national product)去支付。现在我们要据此合理地估计“劳工”的收入,虽然需要在这些数字上进行增减,我们还是可以大概假设:人工成本应该不低于总生产成本的2/3,甚至超过3/4(取决于我们如何去定义劳工)。我们取其中较低的估计值,并且假设利润率不变,那么工资成本全面升高30%,价格显然会上涨20%左右。

  但是这种变化,会使得投资人、职业经理人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的获利只相当于从前购买力的84%(举例来说)。这种状况的长期影响,是导致投资和创业达不到应有的水准,准备创业的人会放弃创业:与其自己当小老板,不如去当高级打工仔;这种影响会延续到工资与物价的关系恢复到以前的正常水平。以上我们只不过在用另一种表达方式,说明在假设的状况下,工资上升30%,最后也会使价格上涨30%。

  这并不等于说工薪族得不到相对利益。在过渡期间,他们会相对获利,其他人则会承受相对损失。但是这种相对获利不可能使工薪族总体上绝对获利。因为我们讨论的这种成本相对于价格的关系发生变化后,会引起失业,会引起生产出现失衡、停产或减产。因此,在经济调整到新均衡状态的过渡期间,劳工虽然可能从更小的蛋糕分得更大的一块,但是和以前从更大的蛋糕分得更小的一块相比,现在的一块是不是比以前那一块大就值得怀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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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将我们带入经济均衡(equilibrium)的一般意义和影响的问题上。均衡工资和价格是指使供给和需求均衡时的工资和价格。如果通过政府或私人强行将价格提升到高于它们的均衡水平,需求将下降,从而导致生产萎缩。如果强行将价格压到低于它们的均衡水平,随之而来的利润的下降将意味着供应下降或生产缩减。所以任何迫使价格高于或低于均衡水平(自由市场经常使之趋于这个水平)的企图,都将导致就业量和生产量缩减到低于它们应有的水准。

  现在,让我们再来看看劳工必须“有足够的钱买回产品”这个教条。显然,国民生产既不是由制造业劳工单独创造,也不是只由他们来购买的。每个人都有能力购买产品,包括白领职员、独立执业人士、农民、大小雇主、投资人、杂货店主、肉贩、小药房老板、加油站业主,以及每一个对产品的生产有贡献的人。

  价格、工资和利润,能决定产品分配。最好的价格并非最高价格,而是能促进达到最大产量和最大销售量的价格。最好的工资率也不是最高的工资率,而是能达到充分生产、充分就业和持久稳定的最大总工资的工资率。不论从业界还是从劳工的角度来看,最好的利润不是指最低的利润,而是能够鼓励更多人投资、创业,更多人成为雇主,能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利润。

  如果我们想使经济运转只为某个群体或某个阶层利益服务,最后一定会伤害或摧毁所有的人的利益,包括经济政策想要照顾其利益的那些人。经济运转必须为必须为每一个人的经济利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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